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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部署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征收工作
  • 2022-09-24 19:32
  • 来源: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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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我县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工作会议,动员全县上下强化思想、形成合力,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副县长阳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相关部门和各镇(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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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总结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征收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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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做好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是保障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的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医保扩面征缴政治自觉;要强化工作举措,精准施策,全面提高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成效。要广泛发动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保”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医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据了解,2023年度海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粤医保”“粤税通”等微信小程序,或者各地办税服务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银行代扣缴、职工医保个账代缴以及村(居)委会代征等方式进行缴费。
  会上,海城镇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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