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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立法调研
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李惠文率队到我县开展《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立法调研,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长道陪同调研。
李惠文一行先后到梅陇镇永红村、海城镇温厝村等地,察看、了解城乡规划、农村建房管理等情况,听取镇村干部、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李惠文指出,《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立法工作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住房安全、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乡村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意义重大。海丰要提高《城乡规划条例》和《农村建房条例》立法的认识,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农村规划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升乡村风貌;要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推进条例立法氛围。县人大常委会要聚焦高质量立法,认真采纳基层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及心声;要结合实际,集思广益,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立法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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