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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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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海丰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海丰县海洋局牌子。第三条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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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铜钱山路口
电子邮箱: hfxgtz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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