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74444/2017-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7-19
名称: 赤坑镇进一步加强殡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7-1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赤坑镇进一步加强殡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巩固和扩大我镇殡改成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保护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殡葬法规政策为依据,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扩大我镇已取得的殡改成果,深化殡葬改革,在巩固和提高火化率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遗体偷埋土葬、骨灰乱埋乱葬和非法乱建公墓的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行葬法和葬礼改革,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

二、目标任务

(一)巩固和提高遗体火化率,辖区内户籍人口死亡遗体火化率必须达到100%

(二)重点整治非法葬墓。采取迁移、平除、封存等形式。清理整治非法葬墓。对零散的历史坟头和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非法公墓限期就地平除或迁移至合法公墓,恢复地貌;同时,积极推进还田还林,恢复地貌、恢复绿化植被。

(三)积极创新骨灰安葬形式。大力提倡和引导群众把骨灰存放骨灰堂。要严格控制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和规模,按照便民、经济、适用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农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尽量减少或不占耕地、林地。

    三、责任追究

1、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出现的偷埋土葬、乱埋乱葬建造坟墓、修复(或扩建)祖坟等殡葬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职责。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出现违规偷埋土葬、乱埋乱葬、修复(或扩建)祖坟的,责令村(社区)限期改正;对连续出现违规偷埋土葬、乱埋乱葬、修复(或扩建)祖坟的,要追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新坟不冒出来。

2、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土地管理负责,应当做到守土有责。禁止村(社区)干部和山地承包者、耕地使用者私自出卖土地建造坟墓,违反规定的,由国土、林业、民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买卖双方予以惩罚,并追究村(社区)干部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大力遏制丧事大操大办。各村(社区)要加强管理,规范对群众丧事活动的管理,严禁出现违规办理丧事活动。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开设道场、抛洒迷信品和燃放鞭炮等违规行为,妨碍公共安全、交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辖区内丧事活动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做殡葬改革的带头人,有违反规定的,除按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外,还要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5、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逝世后,遗体一律实行火葬,要积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所在单位负有做好丧属思想工作、敦促执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责任。对未按规定落实遗体火葬的,责令该单位协助改正,并根据落实情况,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去世后,要积极做好其他家属思想疏导工作,敦促按规定实行火葬,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及殡葬管理部门报告。对既未疏导教育又未报告,违规进行偷埋土葬的,责令协助改正,并根据落实情况,追究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责任。

7、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严禁在公墓山以外买卖土地建造坟墓,严禁参与任何违规土葬行为,不准建造活人坟,不准违规修、扩建祖坟。违者责令协助改正,由民政部门会同林业、国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根据落实情况,追究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责任。

8、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尤其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违者追究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责任;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9、在全镇范围内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林业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未经民政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批准销售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对阻碍殡葬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或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具体要求

1、要层层落实殡葬管理责任制。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村殡改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工作责任制。

2、要加大殡改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横幅、墙报、标语、宣传单、微信、微博等方式,大力宣传殡改政策,营造热烈的殡改工作氛围,提高人民群众殡改意识,革除丧葬陋俗。

3、防范措施要环环相扣,不出疏漏。①、要抓好信息搜集,要深入和依靠群众,多方位、多渠道搜集掌握病重、病危、死亡人员信息;②、要抓好跟踪管理,要定期召开村例会,认真建好滚动管理台账,严禁出现漏报漏管,在跟踪过程中要积极主动、深入细致,确保不土葬;③、要抓好专项整治,对抵触情绪较为严重,措施无法落实的对象,以及建活人墓、违规提供土葬服务等行为,各村要负责掌握证据和组织力量予以整治,本村内无法解决落实的,应及时向镇殡改办报告,统一组织力量介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处置。

赤坑镇人民政府

201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