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县委、县政府专场召开县属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摸清县属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家底”,以便后续进一步整合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卓凛波主持会议。
会议解读《海丰县国有企业及县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并就相关工作作具体部署。本次清产核资分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从2020年4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清查对象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工商注册为国有全民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改制的(股份)企业有限公司及县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内容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损溢认定、价值重估、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
会上,卓凛波要求,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严格执行《海丰县国有企业及县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把清产核资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要强化监督指导,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按时高质完成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