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935B/2024-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6-17
名称: 海丰县财政局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海丰县财政局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25  浏览次数:-

  海丰县财政局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做好海丰县2024年深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及相关规定,海丰县财政局采购办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于2024年6月12日至13日开展了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从全县政府采购单位中随机抽取了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海丰县公路事务中心、海丰县彭湃中学、海丰县中医医院等4个单位,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是否对采购项目进行建档存档、是否按规定公示公告、是否按时退还保证金、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流程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对其2023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单位抽取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少于3个。在现场检查中,检查小组以“听”“看”“查”“找”相结合的方法对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查,对采购单位档案管理不足之处以及采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提醒、提出建议。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合同未按规定公示公告、逾期退还保证金、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县财政局向相关采购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采购内控管理,依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以此为契机提高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业能力水平,助推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