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海丰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财政和国资全体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准确定位,实干苦干、奋勇争先,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需要长期坚持的理财方针,健全财政和国资管理制度,着重发挥绩效、监督、评审“三把利剑”作用,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财政、国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领导,在筑牢政治忠诚根基中提振干事信心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县财政局党组以身作则,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日常工作中,县财政局党组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
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载体引导财政、县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2024年以来,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小组组织集中学习会223场次,县国企党工委组织全县国企党员干部集中培训会2场次,县财政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交流研讨会2场次、红色文化宣讲活动1场次。
二是压实党建责任。县财政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各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机关党委积极创建“四强”党支部,推动县财政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于2024年6月被县直工委评为“海丰县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县国企党工委进一步抓好党建责任制“牛鼻子”,全覆盖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积极建成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党支部等3个县属国有企业“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建立健全县属国企“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纪律建设。县财政局党组以身作则,严格自我约束,带头廉洁从政、规范用权,坚持依法理财,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强化日常考勤、财务管理、出入境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并落实《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坚持领导带头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签署《廉洁承诺书》,指导检查县属国有企业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大力支持驻财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持续推动机关纪委监督权力运行,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不定期开展考勤检查,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四是规范选人用人。严把识人选人关口,突出把好政治关,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强化县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县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测评工作,明确县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和薪酬福利制度请示、备案等工作要求,完善县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和国企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二)大力开源节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更大力度挖掘收入潜力。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运用“1+4+N”财源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税务、自然资源、国资等收入组织部门协同,明确提出年度收入计划,逐月细化分解收入任务,形成抓收入合力。2024年,海丰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016万元,同比增长10.39%,占全年收入计划172,409万元的100.35%,在全市“三县一区”中收入总量排名第一、增速排名第一,实现财政收入“满堂红”。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0,011万元,同比下降9.28%;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通过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处置和加强罚没收入应缴尽缴,非税收入完成93,005万元,同比增长35.69%。
二是更高站位争取上级支持。立足海丰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及丰富红色文化,认真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归口负责的上级资金情况,吃透政策要求,谋划和储备更加契合上级支持方向的项目,争取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盘子。2024年,海丰县向上争取财政资金总额451,139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58,173万元,主要用于“三保”支出。能够由上级专项资金足额安排的项目,原则上本级预算不重复安排,对未明确项目单位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资金使用计划,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予以执行。
三是更宽视野用好债券资金。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政府债券作为稳投资和促增长的重要抓手,积极谋划和梳理好高质量发债项目,注重支持县镇村建设和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2024年全县已发行新增债券资金30.45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9.25亿元,安排项目41个;一般债券1.2亿元,安排项目3个。总体支出进度100%。县财政局将按照“总体安全、风险可控、底数清晰、管理规范”的目标,从“借、用、管、还”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加强债务管理。
四是更实举措节约财政资金。海丰县委、县政府坚持作表率、行简约、倡简朴、严把关、硬约束,出台《海丰县促进财政 经济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海委办字〔2024〕27号),坚持以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换取人民群众的“好日子”。县财政局做好非刚性支出“减法”,确保全县“三保”特别是工资发放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县十三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8%。建立常态化过紧日子工作机制。强化预算硬约束,严控新增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编外人员支出等各类行政运行经费,压减论坛展会等大型活动支出,实行第三方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备案制。2024年压减部门非必要支出666万元。常态化开展超过合同期在建工程项目清理行动。第四批清理30个超过合同期在建工程项目,推动8个实施跨期过长、进度缓慢的项目竣工结算,砍掉不合理支出1.29亿元。
(三)增强财政效能,在全县高质量发展中干出财政作为
一是合理保障乡镇支出。县财政局强化对镇级财政支出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24年乡镇综合保障经费,依据常住人口,划分六个档次,依次按100万元-350万元对各镇进行补助;并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财行〔2021〕9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全力保障全县12个乡镇253个村(社区)的人员津贴及经费,2024年度县级财政拨付村(社区)经费10,6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30.3万元,办公经费2,580.6万元,党组织服务专项经费1,366.2万元);重点建设项目等支出,属县委、县政府部署实施的县级财政予以全额保障,属乡镇政府使用镇村自有财力承担的,按照《关于做好预算紧平衡状态下财政收支工作的通知》(海府办函〔2022〕34号)文件要求,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备案后实施,并严控债务沉重的镇村上马建设新项目。
二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县财政局多次抽调局内业务骨干,组建核查小组,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秩序、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涉企乱摊派、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农村财务管理、“双监控”、政府采购、代理记账、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检查工作,严肃了财经纪律,避免国有资金资产流失。
三是加强工程审核管理。坚持放管并重,对低于预结算送审额度的工程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根据需要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复核。认真执行《海丰县财政局关于工程预结算审核收件工作的通知》《海丰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 决算管理规定》,完善出台《海丰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评审工作程序,全面实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2024年,共审核完成工程项目预算153宗,送审预算造价26.7亿元,核定造价21.8亿元,核减4.9亿元,核减率为18.18%;工程项目结算202宗,送审结算造价21.5亿元,核定造价20.4亿元,核减1.1亿元,核减率为5.01%。
四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推动医疗电子票据改革工作从点到面、纵向到底全覆盖,全面上线公立基层医疗单位、私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门诊和住院电子票据。推广应用财政电子票据,2024年,全县开具电子票据184万份,开票金额8.3亿元。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内控制度,夯实日常管理基础,2024年,全县纸质票据发放5.2万份,核销41.26万份,票面金额3亿元。
五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深入核查全县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坚决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原则。2024年,海丰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802宗,采购预算金额52,62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5,423万元,节约资金7,199万元,节约率为13.68%。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宗数为1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公告备案、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环节的管理,限时清退保证金,开展全县采购人系统操作培训,实施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盘活利用。认真落实县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要求,组织编制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2023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96.22亿元,同比增长8.32%;负债总额34.67亿元,同比增长11.02%;净资产161.55亿元,同比增长7.76%。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报损、调拨、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批工作,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县公物仓管理机制,线上建立公物仓台账,线下建设实体公物仓,目前全县国有资产公物仓在册资产2614项、资产价值407.42万元,公物仓建成后调剂资产269项,为12个单位满足了使用需求,盘活资产价值28.14万元。从严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通过整合现有公务用车资源调剂解决用车需要,定期开展全县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出现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行为。盘活县域资源资产,牵头县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带经营性资产的实质运营,实施海丰县乡村振兴示范带(连带成片)一期项目、海丰县国有贸易市场提质升级项目等,盘活大湖滨海生态、湾区生态康养等示范带以及农贸市场的存量资产资源,激发镇村经济活力。
七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出台《海丰县县属企业负责人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和《海丰县县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指导企业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激励体系和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做强做优做大领头国有企业。指导支持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规模达到80亿元,成功获得企业信用评级AA级。扭转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连年亏损局面。经核查发现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总收入从2020年的90,810万元下降到2023年的56,360万元,2023年比2020年减少34,450万元,下降37.94%;利润连年亏损,2021年来平均每年利润为-994万元。针对这一情况,县财政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提出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结构调整意见,规范公司利润分配和薪酬发放制度,优化生猪购销经营模式,推动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近十个月利润由负转正、正向盈利146万元。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24年以来,在内外环境极其严峻的情况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三保”支出稳如磬石,财源建设成效明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县财政局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和国资工作仍存在短板和问题。
一是财源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和增速虽然总体上都能达到年初预期目标,但部分重点财源如河道清淤物处置、户外广告有偿使用等实际执行进度均不高于10%,与年初目标差距较大,财源建设质量不高。县财政局作为全县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财源建设年初目标执行较差的执收部门仅通过发提醒函的方式进行催收,未建立起财源建设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且2024年尚未组织各分管领导、各资金管理股室到执收部门实地检查,对各执收部门实时工作情况了解不够到位,财源建设督促落实机制不健全。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长时间未更新,导致出现管理漏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目前海丰县行政事业单位所执行的《海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为2018年印发,至现未更新,对单位资产报废报损等的手续管理不全面、不规范,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实际工作中发现个别单位资产管理较为混乱,出现把达到报废条件和未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混淆,以及资产申请报废后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影响全县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海丰县财政局将全面贯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把握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以及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在海丰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强化“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开源节流,挖潜增效,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优化资金配置作用,用快用好“百千万工程”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抓实抓好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为海丰县全方位推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局党组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推动把“快、稳、严、准、细、实”标准落到实处。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全面落实规范会议管理、严控督查考核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告、按季度考核等多项内控制度,加强限时办结和工作督办制度,下更大力气整治工作拖拉、推诿应付现象,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提高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会同税务、自然资源、国资等收入组织部门研究收入形势、统筹工作调度,全力盘活自然资源、国企土地和政府股权等政府资源资产,确保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对标“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保障资金,大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腾出财力加大“百千万工程”等重点领域投入,以有力财政保障支持推动“百千万工程”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执行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部门履职辅助性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服务类品目预算,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强化财会监督管理,不断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把抓好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聚焦财税政策、“三农”资金、基建工程、债券资金、预决算公开、代理记账等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应收应付款项和存量资金,常态化实施全县各单位尤其是教育、医疗等系统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抓实抓细部门和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工作,做好财会监督与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四是强化国资国企改革,大力推动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全面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土地资产确权登记工作,依法推进国有资产出租、处置,以及土地、采矿权、砂石土余渣、河道清淤物等政府性资源处置。全面上线海丰县国有企业在线监督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平台动态监管国有企业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大力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取消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行政级别;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聘期制),经理层成员实行聘任制,推进契约化管理;清理整顿无实质经营的县属国有企业,依法清算、依法注销、退出市场。
海丰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