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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935B/2025-00022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3-18
名称: 海丰财政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让闲置资产“流动”起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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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财政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让闲置资产“流动”起来

发布日期:2025-03-24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决策部署,海丰县财政局率先在全市建设县级公物仓,统筹整合全县“沉睡”国有资产2930项、资产价值457.68万元,进一步推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公物仓建成后,全县调剂资产380项,为20个单位满足了使用需求,节省资产购置资金66.87万元。

  一是实施分仓管理。海丰县公物仓采取线上台账仓与线下实体仓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台账记录资产入仓、调剂、处置等事项,线下把公物仓资产集中在指定的实体仓库进行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信息“畅通”、资产“盘活”。

  二是落实统一管理。海丰县财政局把好公物仓“入口”“出口”关,对闲置、超标准配置、临时机构资产及罚没财物等资产进行梳理核实,把可调剂使用和共享共用的资产全部纳入公物仓管理,并发挥“店小二”精神,简化公物仓资产调配审批流程,做好各单位资产调拨申请全流程服务。

  三是打通信息渠道。财政部门每月向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开全县公物仓资产信息,使资产的种类、数量等数据公开透明,便于行政事业单位有选择地提出公物资产调拨申请,避免因信息的不对称,出现设备的重复采购和公物资产的损失浪费现象,促进政府机关节约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