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海丰县财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http://www.gdhf.gov.cn/hfczj/
电话:0660-6622990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本部门其他非涉密文件。
3、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及有关工作部署及部门党建工作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其他事项。
5、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业务工作办事指南信息。
6、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部门决预算信息。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工作计划、通知通告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