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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740H/2023-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12-30
名称: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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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次数:-

    2022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市发改局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1+1+9”、市委“三五三”和县委“1+3+5”战略部署,立足本职、履行主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争取上级投资、保障粮食安全、稳定民生价格等重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期的进度目标,为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稳增长”,全力组织经济运行。今年以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稳住经济大盘,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平稳上升。2022年,海丰县海丰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26.8亿元、增长3.8%,总量全市第一;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31.6亿元、增长2.0%,全市排名第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0亿元,下降8.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9238元、增长4.7%。

聚焦“项目前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注重项目前期谋划。积极做好项目的前谋划和包装,大力加强项目库建设。指导有关单位从项目筛选、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概算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据和项目管理程序,确保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审批要求、使项目更加符合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政务畅通充分应用省“一网通办”系统,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等事项接入“一网通办”系统,打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投资关联平台,实现大数据管理。企业投资备案项目或核准项目均实现线上办理,全部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建立投资项目代办制,实行一次性告知,畅通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开展大数据精准分析,提供线上线下、“店小二”全流程优质服务。2022年我局备案项目187个,投资408.3亿元;共审批项目可研63个,总投资470.96亿元;审核政府投资项目概算87个,总投资53.73亿元;审批项目单独招投标21个,总投资12.05亿元;审批项目建议书2个,总投资3.8亿元。

(三)聚焦“促投资”,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我们在速度、体量、质量上下功夫,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工作。一是重点项目提速加力。海丰县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89项,项目总投资84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3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0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07.5%。其中: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82项,项目总投资约73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5.44亿元,完成投资98.6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5.8%,超过时序进度15.8个百分点;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14项,项目总投资约24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17.7亿元,完成投资18.29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3%,超过时序进度3个百分点。二是启动海丰县列入汕尾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对各行业、各领域重大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并征集各镇(场、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形成《海丰县列入汕尾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海丰县列入汕尾市2023年重点预备项目计划表》,共计上报市重点项目70个,总投资905.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8.59亿元。列入省重点项目15个,总投资396.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8亿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债券资金共25.65亿元,其中专项债资金23.48亿元,安排用于26个项目;一般债券资金2.17亿元,安排用于4个项目。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4789万元;东部片区供水提升工程获得农发基础设施基金3500万元。积极组织谋划申报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储备项目65个,计划总投资703.26亿元,专项债资金需求455.61亿元,其中42个提前批专项债项目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审核,下达我县提前批专项债券资金额度21亿元。四是深化四上企业培育。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培育及入库工作,建立“1+4+N”工作机制,强化“六个一”管理,制定一系列奖励措施,把“四上”企业作为夯实经济发展“底座”的重要抓手和重点发展方向。全年我县“四上”企业入库48家,完成年度计划106.7%

(四)聚焦“国之大者”,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粮食收储管理、考核、储备库建设等各项工作。一是夯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突出问题导向,严明整改责任,围绕党的建设、机关运行、业务运转等三个方面,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完善21个制度规定,29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毕事项27个,列入长期整改事项2个,因涉嫌违纪被立案审查6人,给予诫勉处理1人。通过整改落实推动了全局党的建设和粮食储备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认真落实县级储备粮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相关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突出粮食出入库、粮食收购等重点环节检查,我局全年共开展检查48次,出动人员163人次,检查企业105家次及检查发现问题95个、完成整改95个,确保我县在库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三是扎实落实储备粮油轮换任务。经县政府批准,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2年县级储备粮轮换任务6145.4吨、增储任务2300吨、成品粮轮换任务2310吨,并完成180吨储备食用油的轮换工作,按要求增储到200吨。严格按照《海丰县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确保我县在库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四是全面开展我县夏、秋两季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共开展检查12次,出动人员36人次,检查全县粮食收购企业18家,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上全县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正常。五是抓实抓细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全力推动2021年海丰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明确考核目标,抓好13个年度考核指标共83项考核内容,落实考核责任层层分解,于620日前完成县级自评,并按期上报市发展改革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确保我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取得好成绩。六是全力推进海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为落实省要求建成仓容规模2.5万吨以上的县级骨干粮库的规划任务,我县下大力气、攻坚克难、逐一排除项目前期各项壁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目前骨干粮库新建项目正在施工建设中,累计完成投资14961万元,预计2023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五)聚焦“能源安全新战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能源安全事关发展安全、国家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我局自今年初接手县科工信局能源管理职能以来,以高度责任感保障能源安全,不断强化绿色低碳理念,全力做好能源管理各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贯彻县委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实现我县“双碳”战略目标,我县成立了海丰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双碳”工作的组织领导,编制了《海丰县推进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工作要点》,积极把握 “十四五”关键窗口期,有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程。二是强化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指导全县34个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常态化监管执法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成品油行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能耗“双控”管理。完成政府“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取得完成等级。2021年,我县单位GDP能耗下降3.48%,超额完成市下达下降3.3%的计划目标。四稳步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海丰-惠来联络线项目已建成,计划年底通气运行;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惠州-海丰干线项目(海丰境内)长度共计33.7公里,已完成29.96公里;海丰县天然气输配系统工程(陶河门站)已开工建设;推进汕尾海丰天然气热电联产保障电源和广东能源粤东绿色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争取项目尽快落地投产。五是优化电网建设谋划推进500千伏粤东中南通道改造工程(汕尾段)等3个输电项目、220千伏商贤(吉梅)输变电线路工程(跨海丰区域线路)、220千伏梅深输变电工程等5个输电项目、110千伏海仔站等7个输电项目的建设。六是有效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注入,逐步解决汽车充电难题。根据市发改局、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将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编制海丰县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依托县供电局和县粤运公司加快县城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多元化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有效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我县现有充电桩399个,基本满足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七是重点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1年海丰县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19家,两年累计建成节约型机关29家,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六)聚焦“保供稳价”,积极推动民生事业健康发展。“价格合不合理”一直是群众关心的“心头事”,我局一直把实施政府定价收费事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涉及学校、物业管理、管道燃气、自来水、公墓山收费等重点领域价格制定,依法依规,统筹兼顾,维护合理价格区间。今年以来,重点开展全县6个公益性公墓收费问题整治,对标对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要求,全面复核公益性公墓山收费成本,通过有效整治,大幅度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了群众负担;根据县政府十四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批准的关于实行海丰县县城地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购销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适时合理调整海丰县县城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物业服务管理和中小学住宿费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已完成对丽景城等11家物业小区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并合理调整了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1间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和2间公办高中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同时,每逢节假日重点时段及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保障市场粮油、猪肉、蔬菜等20多种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主动服务政府部门征地拆迁、涉纪涉案价格评估认定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有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七)聚焦“民生短板”,统筹推进融入“双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统筹推进“双区”建设。积极响应奋进全国“百强县”,再造一个新海丰,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梳理我县产业转移和存在问题短板,形成《关于推动我县产业有序转移加快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调研报告》;积极落实汕尾市打造“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目标,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委托第三方对海丰县深汕合作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及开发统筹项目编制工作;推动我县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积极参与“两个合作区”建设,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形成了《海丰县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2022年工作要点》。二是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四大领域17项任务,2022年我局重新谋划了109个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目,总投资715.8亿元。2022年有30个项目获得债券资金25.65亿元。

(八)聚焦党建引领,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中,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聚焦理想信念提升。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七中全会、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乡村振兴现场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为常态载体,以开展“党建+业务”大轮训、革命传统教育、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为创新载体,推动理论学习有效深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四个自信”;二是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持续把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引向深入,把党史学习教育所学所得、所思所悟,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开展“双报到 双服务”志愿活动达98人次,为社区办实事9件;开展“返乡走亲”活动共走访村(社区)28个,走访群众180户,收集意见181条,解决实际困难175个;参与疫情防控功坚战,积极协助梅陇镇安步、梅北社区,城东镇安东、关东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累计协助开展排查疫苗接种情况共3091041人。协助村委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宣传、人员返海主动报备、重风险地区人员返海劝返等志愿服务30多次,较好协助基层村、社区完成防控任务。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以实干实绩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三是强化党员干部纪律保障。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活动,完成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和市审计局粮食安全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今年以来共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场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片3场次,集体廉洁工作谈话326人次,工作提醒谈话5人次。四是夯实制度基础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时制定《2022年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清单》,形成党建与经济发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主要存在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从全县经济转型发展来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是现阶段发展的主要矛盾从全局的队伍建设来看,需要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需要将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有效的结合起来,需要进一步强化调查研究。

三、2023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实施省委“1+1+9”、市委“三五三”的战略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改革,全力实施县委“1+3+5”战略,锚定“奋进全国百强县、再造一个新海丰”的目标,推动“三大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全力以赴打好“六大会战”,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排头兵,走好走实新征程海丰老区跨越发展、振兴发展之路。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坚定不移讲政治抓党建促业务,筑牢铸强组织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七中全会、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各项专业知识培训,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用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履职能力,深研、吃透上级政策,用活用足上级政策红利,为我县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稳住经济大盘,确保全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牢把握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做好经济分析和形势研判,在充分发挥本地优势的基础上,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力度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制定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编制好《海丰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计划报告》,好国务院6方面33项和省6方面131项稳经济一揽子措施落地见效,全力稳住经济大盘,为实现全年目标筑牢基础,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投资管理,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化“1+5+X”协调机制,与要素保障部门加强联动,坐实项目用地、用海、用林、资金等要素的保障,做好2023年重点项目推进、开工、投产等工作,督促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对照年度建设计划,抢抓施工期,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狠抓项目前期,积极谋划申报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一是做实优化“大前期办”跨部门协调和建立项目推进评估机制,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指引,实施“专班服务+精准辅导”,推进项目闭环管理。二是精准发力扩大有效投资,围绕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事业和新型城镇化扩大投资,特别是针对市政、水利、物流、社会事业和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精心谋划、包装一批符合支持方向、成熟度较高的项目申报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争取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我县的项目建设。

依托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逐步补齐社会经济短板全力实施《海丰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着手编制具有指导性、符合本县实际的新型城镇化专项规划。聚焦四个方面17项建设任务,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领域,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争取在上级政策、资金、用地等要素的支持,主动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力争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尽力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建设资金需求。

充分利用革命老区扶持政策,推进城乡振兴发展深入研究、吃透革命老区相关政策精神,针对政策扶持方向,围绕新兴产业壮大发展、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精准谋划包装项目,争取更多的政策红利,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省重大项目库、省重点建设项目盘子,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海丰。

(七)坚决守住粮食和能源安全底线,筑牢发展之基。全面优化粮食、能源购储加销体系和行业监管,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强化粮食应急保障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同时,加快推进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争取在2023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提高仓储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八)强化服务理念,开创价格管理工作新局面。继续有序开展市场价格监测、价格指数发布和价格评估认定等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做好学校、物业、燃气等民生领域价格审批工作,重点完成县城地区和三个中心镇垃圾处理费调整价格审批工作,完善垃圾处理费收费机制。强化事中、事后日常监管,着力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作为我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和县工作部署逐条逐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务实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经济运行、能源安全和保供稳价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发改新担当。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