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清明节前后、雨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风险,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形势平稳。2023年3月19日至2023年4月19日,我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对海丰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城东库区、梅陇库区、可塘库区、海城库区、联安库区、天润代储库区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实地检查4次,共计13人次。
在此期间,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企业进行了检查:一是库区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问题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演练、记录台账等情况;二是库点节假日期间带班轮岗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三是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检查消防栓水压、灭火器压力及电线电路老化情况;四是库区排水、仓体仓顶墙体完好情况;五是仓储设施完好程度及库区安全监控情况;六是安全储粮,是否有高温、高湿和发热霉变现象,是否有虫粮及虫粮处置情况,化学药剂管理情况,粮情检测系统是否完好、粮情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七是各种器械设备摆放、维护等日常管理的情况;八是成品粮堆垛情况;九是熏蒸杀虫作业安全情况检查,是否按规范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规范设置“熏蒸有毒”警示牌及警戒线,熏蒸期间库点人员巡逻检查情况;十是对上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其中:天润代储库区未设置道路限速、受限空间、高空坠落警戒标识,并且信息化建设未实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要求库区在高空作业区域,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并在库区显著位置设置道路限速、受限空间警示标识。同时按时完成粮库软硬件升级改造,完成与省平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