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受委托,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工程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征求群众和社会团体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500千伏梅州蓄能二期接入系统工程(汕尾段)
(二)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三)项目概要
新建500kV线路路径长约78.9km,线路沿线途经汕尾市、梅州市;500kV茅湖北开关站扩建1个500kV出线间隔,其中涉及汕尾段工程内容为:
(1)变电部分:500kV茅湖北开关站扩建1个500kV出线间隔至梅蓄电站,扩建工程在站内进行,不新增占地。
(2)线路部分:①新建500kV梅蓄二期至茅湖北开关站单回线路,新建500kV线路路径长约45.5km;②新建500kV梅蓄一期至苏南开关站单回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约30.4km,其中新建500kV单回线路长约2.3km,与500kV梅蓄二期至茅湖北开关站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约28.1km。线路全线途经汕尾市陆河县、海丰县。
二、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7-65262748 传真:027-65262810
电子邮箱:273280268@qq.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和补充分析。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周边居民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评估报告审查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意见反馈时间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