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海丰县所属德成中英文等6所民办中小学校经海丰县教育局审核,我局依据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民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了《关于调整海丰县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从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馈。
通讯地址:海丰县云峰路128号海丰县发展改革局
邮政编码:516400
电子邮箱:swhfw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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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丰县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0日
海丰县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
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序号 |
学校名称 |
单位 |
拟定学费 |
拟定住宿费 |
备注 |
1 |
海丰县德成中英文学校 |
元/生·学期 |
小学:8800初中:10500 |
按海发改价格〔2019〕92号文批复标准执行: 小学:1500
初中:1700 |
|
2 |
海丰县海城镇德成学校 |
元/生·学期 |
小学:6100初中:7000 |
按海发改价格〔2019〕93号文批复标准执行: 小学:1500
初中:1000 |
|
3 |
海丰县可塘镇鸿志学校 |
元/生·学期 |
小学:5300初中:59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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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丰县梅陇镇德林实验学校 |
元/生·学期 |
小学:4400初中:5200 |
继续按海发改价格[2018]118号文批复标准执行:
内宿生: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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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丰县城东镇辉兴翰林小学 |
元/生·学期 |
小学:49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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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丰县德成实验学校 |
元/生·学期 |
\ |
1500 |
|
备注:
1.从2024年秋季开始执行。
2.收取学费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3.学费的收取要严格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4.住宿费标准含配备独立卫生间、洗浴室、阳台、空调、实木床、衣柜、洗衣机、饮水机、热水系统等设施设备,按规定配备生活指导老师服务,并为学生提供相关生活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