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联合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海发改价格〔2018〕201号,以下简称《收费政策》),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1日止。通过《收费政策》的实施,对规范停车收费秩序、促进停车资源合理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持续优化停车服务市场环境,我局拟联合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延长《收费政策》有效期,起草了《关于延长进一步完善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7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丰县云峰路128号海丰县发展改革局价格股,邮编:5164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hfwj@126.com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关于延长进一步完善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ar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