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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521007246900Q/2021-00012
海丰县公安局
2021-01-27
海丰县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01-27

海丰县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浏览次数:-

  2020海丰县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对照《海丰县2020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继续全力推进全面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党委扩大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的部署要求,全面启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层层动员部署,制定推动措施。并成立了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冯建青任组长的海丰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海丰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海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海丰县公安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海丰县公安机关“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等五个领导小组,从领导层面全力推进各项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强化全警学法提升我局执法能力水平、强化全民普法,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普法效果,推动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冯建青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以身作则,狠抓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到位;紧紧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秉承“严管厚爱”的思路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高素质海丰公安铁军。实现了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打防管控多措并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勇当把我市打造成为全省最平安、最和谐、最稳定的城市排头兵的目标,聚焦打造法治公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及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推动落实“两统一”工作机制

  我局大力推动“两统一”工作机制,实行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的工作机制后,明显提高了我局的办案质量,提升办案单位的办案效率, 减少了办案民警的精力,强化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刑事诉讼过程优质、高效、规范运转,有力推动了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案件审核。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时限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裁量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保证审核质量,确保办案质量。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我局共审核刑事件宗792宗,其中呈请批准逮捕504宗655人,移送起诉610宗799人,补充侦查171宗277人,统一送检察院受理,其中退查165宗284人,不予批捕25宗38人,不予起诉35宗38人。办理取保候审91宗110人;行政案件745宗,其中行政拘留1128人。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我局认真梳理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武器,研究制定执法指引,针对各类案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导意见,为基层执法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2020年,为推动我县“法治公安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我局制定《海丰县公安机关“法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年)》。为整治各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制定《海丰县公安机关“打造一流法治环境”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提供涉疫情执法工作法律保障制定了《海丰县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流程,有效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执法问题制定《海丰县公安机关受案工作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制定《关于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使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三)积极推进普法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我局制定了《海丰县公安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海丰县公安局普法工作计划》《海丰县公安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分工》《海丰县公安机关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法制部门牵头抓、各部门警种合力抓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列出任务清单,逐一逐项挂图作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普法工作。同时,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督察内容,坚持把定期督察与不定期督察、全面督察与专题督察、常规督察与突击督察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确保各项普法工作落小落细落实。

  2.强化全警学法,提升我局执法能力水平。

  2020年,县公安局以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为目标,多途径、多举措强化全警学习培训,整体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通过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办案民警参与法庭庭审及旁听、参加全市公安民警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部门业务骨干到基层派出所授课等活动和发放法律书籍供全体民警学习、通过“学法考试系统”平台组织民警参加学法考试、组织36名民警参加2020年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以及充分利用网上“学习强国”“广东网院”“云学院”“粤警党建”“智慧新警务”等学习平台多方位多角度掀起学法热潮。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高民警办案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促进提升我县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3.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强化全民普法,营造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县公安局聚焦普法宣传重点,强化多模式宣传,通过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等方法方式,积极营造全覆盖、多载体、强有力的宣传氛围,让法治意识众人皆知、深入人心。

  一是注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110宣传日”,“警民携手共建平安”,“5.15与民同心,为您守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和反电诈、反金融诈骗,“知法守法,远离赌博”“国家宪法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举办各种武装巡逻和清查行动启动仪式,广泛向群众宣传有关扫黑除恶、禁黄禁赌禁毒、反电诈、反金融诈骗、反邪教、网络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和防范意识。2020年共举办各类专项教育活动40多场次。

  二是注重教育宣传“六进”活动。2020年,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所室队长和驻片民警兼任全县80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交通安全辅导员,进校园向青少年学生上好新学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和法制第一课,做到在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和法制宣传覆盖率100%。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向中小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的职能作用,依托“一社区一民警,一村一辅警”网格化警务机制,组织社区民警、辅警深入辖区企业、村(社区)和家庭,针对经营者、务工人员、重点管控人员、弱势群体等自身特点普及法律知识。    

  三是注重传统宣传手段。通过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贴海报出宣传栏等方式强化传统宣传手段。2020年年,发放扫黑除恶、禁毒、反电诈、反金融诈骗、严打赌博、保护野生动物、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通告和宣传资料6万份,悬挂各类宣传横幅1000多条,张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告约10000份,印制宣传海报5000多张,宣传单30000份,给群众的一封信3000多份。2020年6月份,县禁毒办联合县公安局组织外卖企业“饿了么”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外卖配送行业人力物力和平台优势,开展禁毒知识进万家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手册约10000份。

  四是注重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平安海丰”、“海丰禁毒”、“海丰交警”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介平台进行宣传,以图文、小视频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推介法律知识;同时积极与主流新闻媒体、电视台沟通协作,不断拓展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在县城地区20多个户外大型LED屏和部分大型广告位,全天候滚动播放禁毒、消防整治、交通整治、打击犯罪等宣传片,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和守法意识。2020年以来,县公安局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南方+、一点号、抖音号等客户端,同步推送各类警务信息3000多篇。

  (四)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我局扎实做好日常案件审核工作,提升执法水平,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依照接处警、受立案、案件规范管理等执法流程,从“人、卷、物、案”等维度,充分利用执法智能监督平台、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对全局案件办理等执法环节开展“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工作,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截至2020年12月25日开展日巡查190余次,月考评通报12期,考评行政案件372宗。

  (五)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和合同审核工作。

  2020年我局依托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以执法质量考评促案件办理质量提升,使全县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或被变更案件数下降,截至2020年12月25日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数2起,刑事复议4起,行政诉讼5起,国家赔偿1起。

  (六)深入推进我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

  为贯彻《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省厅、市局关于智慧新警务建设和“法治公安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我县公安机关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根据部、省、市公安机关关于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的要求,经过科学谋划、精心筹备,2020年海丰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于12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正式运行启用。智能办案中心的升级改造总经费351万。共设8间讯问室(其中1间特殊讯问室),信息采集室1间,等候室3间(其中1间特殊等候室),人身检查、辨认室1间,缉毒检查室1间,合成作战室1间 。

  我局办案中心被省厅指定为全省47个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示范点之一,改建严格按照省厅一类标准进行,因地制宜,在原有基础上,整合资源,强化扩展功能,通过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管控、一体化合成作战、智能化管理监督、一站式案件办理,从源头上杜绝执法问题发生。全面推进以“办案中心、案管中心、执法音视频管理中心”建设运行为核心框架,优化办案区“全程化”管理、案管中心“集约化”管理、执法音视频“全景化”管理,实现执法监督智能化、全留痕、可回溯,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我局智能办案区改造升级将进一步提升全局民警规范执法、安全执法的意识,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提高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和效能更上台阶奠定扎实基础。

  (七)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2020年1月至现,我局法制大队四中队接汕尾市公安局信访科转件(含广东公安信访信息综合处理平台)126件,办结120件;接海丰县信访局转件(含汕尾市信访业务管理系统、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126件,办结121件;接群众来信59件,办结54件,办理中5件;化解办理市局交办信访积案共3宗;办理化解县信访局交办信访积案信访积案2宗;办理化解县信访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2宗;办理省厅督办重点积案5宗;实施司法救助2万;集中治理汕尾市信访局交办的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任务,目前已形成化解工作专班正在积极协调化解。

  2020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以及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在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办案单位由于缺乏重视,未能按时移送至法制部门,经法制部门审核后发现卷宗材料需要修改、补齐的,由于时间有限办案单位无法根据相关意见,补充完善材料,导致检察院以材料不规范为由退查。二是部分民警业务能力不够全面,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扎实。

  (二)受立案环节中,各派出所、警种能够做到依法及时接处警受立案,但仍存在受立案不规范,没有落实“五个当场”的问题。

  (三)执法监督中存在问题是全程跟踪监督执法办案系统不到位,部分单位在执法办案系统中的案卷材料上传不完整、不规范。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一是法制大队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刑事案件办理时限相关规定制定了《法制审案时限一览表》,就提请批准逮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办案部门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移送至法制部门的时限进行具体说明,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执行,确保办理案件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二是制作受理治安警情和刑事警情“五个当场”简要流程图派发各办案单位。三是加强对民警的业务培训。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规范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完善各项办案制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六进”活动宣传力度,全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是继续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是针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复信访重点问题,局包案领导亲自过问,亲抓亲管,调度各责任单位协同合作,指导督促所包案件的化解攻坚工作;各责任单位成立重点信访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承办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制定方案,组织开展相关调解、稳控工作。

  海丰县公安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