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督促旅馆业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要求,近期,海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经营者对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制度落实情况,对辖区旅馆业进行宣传、培训,开展专项检查整顿。 检查中,发现海丰县城三家酒店、公寓和梅陇镇一家公寓没有按照“五必须”制度要求,违规接受未成年入住,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和公寓作出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海丰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日常检查监督力度,严格督促旅馆业贯彻落实“五必须”要求,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住宿安全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旅馆发生,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律链接:
警方提醒:
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