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警方普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切勿因蝇头小利,心生邪念,走上歪路,否则就要承担相应法律的制裁。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6900Q/2024-0002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名称: | 破小案,暖民心!海丰公安破获一起药店被盗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
主题词: |
案例回顾
警方普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切勿因蝇头小利,心生邪念,走上歪路,否则就要承担相应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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