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来临,气温攀升,游泳、戏水成为不少人消暑选择,但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为守护生命安全,海丰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尤其是青少年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一、溺水危险,不容忽视 2. 溺水后果严重:一旦溺水,黄金救援时间仅数分钟,即使获救,也可能因缺氧造成脑损伤等不可逆伤害。 二、防溺“六不准”,牢记心间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远离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野泳”区域。 3. 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未成年人需在成人全程监护下进行游泳活动。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选择正规游泳馆,配备救生设备和专业救生员。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陌生水域风险未知,切勿冒险尝试。 6. 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有人溺水,立即呼救或拨打110、120,利用救生杆、救生圈等工具施救。 三、遇险自救,科学应对 2. 巧用漂浮物:若附近有木板、树枝等漂浮物,迅速抓住借力。 3. 正确呼救:大声呼救引起他人注意,若无人回应,尝试向岸边方向缓慢游动,但避免过度消耗体力。 四、家长监护,责任重大 2. 强化监管:时刻关注孩子动向,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避免孩子脱离视线。 3. 以身作则:不带领孩子前往危险水域,树立安全榜样。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 让我们共同行动 增强防溺水意识 远离危险水域 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若遇紧急情况 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