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学生及家长 暑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2025年暑假即将来临,孩子们即将进入一段放松身心、增长见识的美好时光,但伴随着假期出游、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多,学生交通出行频率增大,安全风险也随之上升,极易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为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暑假,汕尾交警倡议广大家长和学生关注暑期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一)以身作则,做好文明交通示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闯红灯、超员、逆行、不按道行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驾乘汽车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严防疲劳驾驶、分心驾驶和“路怒”行车;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并扣好卡扣,杜绝超员乘载和超速行驶,当好孩子的榜样。 (二)明确责任,筑牢家庭安全防线。注意掌握孩子的出行动向,看管好自家车辆和车钥匙。切勿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防范孩子冒用他人名义租(借)汽车、摩托车;坚决制止未达法定年龄孩子(自行车年满12周岁、电动自行车年满16周岁)骑行上路。 (三)加强监管,时常教育督促提醒。常提醒、勤叮嘱孩子乘坐汽车无论前排还是后排,都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为孩子购买尺寸合适的安全头盔,并教导正确佩戴方法。年幼孩子出行务必在家人监护下,严防闯红灯、“鬼探头”、突然猛跑横穿马路等。教育劝导孩子拒绝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活动。 二、学生遵规守法确保安全 (一)安全步行。步行时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等过街设施,注意观察路况,不做手机“低头族”,杜绝突然加速横穿或在路中折返跑跳。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远离大车“盲区”,防止在马路上、车库出入口或车辆停车位周围逗留、玩耍,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 (二)安全骑行。年满 16 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悬挂号牌、并佩戴符合国家 3C 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在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同时,不得违规改装动力、加装雨棚,杜绝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乘车。乘坐汽车时,无论前后排,均要系好安全带,不得将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或车顶天窗。下车时严防“开门杀”,使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先观察后方车辆、行人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车辆停稳后下车,不在车旁追逐打闹,严防车前横穿“鬼探头”危险。 (四)守法驾驶。马路绝非游乐场,安全驾驶需守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坚决杜绝违法超员(多人骑乘一辆车)、参与“飙车炸街”、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谨记:未成年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或危害,其监护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学们、家长们,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请将交通安全牢记于心,付诸于行。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争当“守法规、知礼让”的文明交通参与者,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有意义的暑假!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7月3日
致全市学生及家长暑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5-07-04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