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521590074324Q/2020-00053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0-04-26
关于开展普通货运车辆 网上年审工作的通告
2020-04-26

关于开展普通货运车辆 网上年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4-26  浏览次数:-

全县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即日起,我县正式实施普通货运车辆(以下简称普货车辆)网上年审办理,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可选择“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或“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服务平台”申办普货车辆年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年审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原发证机关。(网上年审不改变普货车辆审验机关、审验内容及责任主体)

  网上年审范围及内容

  (一)对于总质量4.5吨(不含)以上、12吨(不含)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二)对于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三)对于挂车,审验内容为行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用户注册及业务申请

  (一)通过“网上便民运政系统”办理。普通货运经营者(含企业和个体业户)登录网上便民运政系统(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进入“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模块,完成注册、登录等事宜后,对所属普货车辆提交网上年审资料。

  (二)通过“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服务平台”办理。普通货运经营者登录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服务平台(http://58.62.172.116:40095/Default.aspx),完成申请权限开通、登录等事宜后,进入“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模块,对所属普货车辆提高网上年审资料。

  四、审验时限

  网上年审实施主体自收到普通货运经营者网上年审申请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

  特此通告。

  附:普货车辆网上年审流程.pdf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