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海丰县深莲公路(召贡至高北)建设工程
(二)项目地址:海丰县海城镇、公平镇
(三)项目简介:该工程主要对海城镇莲花片区召贡村至公平镇高北村之间现有3.67km砂土路进行砼硬化,采用3.5m行车道+两侧各0.5m土路肩的单车道布局(兼森林防火路功能),项目实施将对当地农业产业经济起到促进作用,提升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补助标准:无
(五)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998万元,其中,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提供财政帮扶资金额度人民币 840 万元,其余资金不足部分由海丰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实施期限:1.5年(2022年9月29日至2024年3月30日
(七)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海丰县交通运输局,黄宽铭
(八)绩效目标:
经济效益:对3.67公里的砂土路升级改造、绿化、挡土墙240米、护栏2195米、交通标志牌100块、警桩120根、涵洞14座等。
短期目标:解决沿线村民生产生活出行不便的问题,改善村民出行和居住环境,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增加村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长期目标:本项目作为公平镇区与海城镇莲花山乡村振兴示范区的联通道路,将进一步发挥示范区对公平镇区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生产、生态旅游及通行效率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该项目所需费用840万元由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支持解决,现按照《深圳市对口帮扶汕尾项目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此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丰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来信请寄(送)海丰县交通运输局五楼办公室,邮编516400。
特此公告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