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镇、联安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汕交规函〔2024〕214号)、《关于对海丰县2024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汕交规函〔2024〕422号)、《海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的通知》(海财综〔2024〕8号)文件精神,现将资金分配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实施,及时向我局申请款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4.海丰县2024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pdf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