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丰县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海丰县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教师职称中、初级评审或认定,现予公示。
若对拟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受理部门: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马宇静
联系电话:6687612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邮政编码:516400
附件:1.2023年度海丰县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2.2023年度海丰县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海丰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