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城东北部,前身为1992年12月1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557号文)批准成立的广东省海丰老区经济开发试验区,2006年通过国家审核公告保留,并更名为“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2009年12月,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0年11月22日,该项目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含汕尾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10]414号)。 根据审查意见(粤环审[2010]414号),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总用地面积为325.63公顷,主导产业为纺织、造纸及食品。为推动开发区发展,提高开发区承载力,化解企业用地和落户之难,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开展扩区申请工作。2019年6月汕尾市生态环境局以汕环函[2019]138号完成了对《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扩区后,开发区总面积达到了874.44公顷,主导产业为精密机械和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服装、珠宝首饰。2020年汕尾市人民政府以汕府函[2020]155号文同意扩区。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更好地承接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先进产业的转移,大力发展海丰的经济,开发区拟进行规划修编工作。在此项目背景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开发区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包括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开发现状回顾、规划修编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污染源强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清洁生产及企业准入条件、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评价结论等。
3、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次规划修编的了解程度及态度;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表明对该规划修编所涉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看法;3、本次规划修编对您生活的影响以及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修编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5、您对该规划修编涉及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个人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以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