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海丰县东溪河水环境控制与治理工程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丰县东溪河水环境控制与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范围与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范围北起G324国道长桥桥底下,南至东溪河汇入点,整治范围内河道长度约6783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沿河截污控源工程、清淤工程、生态治理工程。(一)清淤工程:采用水力冲挖法对河道进行清淤,清淤量约9737m³。(二)生态治理工程:1、曝气增氧。在河道内布置10台提水式曝气机和4 台推流曝气机,设置4台微气泡纯氧空曝一体化曝气机,增加水体溶解氧。2、生态浮岛。设置生态浮岛,面积约3360㎡。3、生态系统构建。种植水生植物6015㎡、水葫芦打捞等措施。(三)生态沟渠面源控制工程:种植挺水植物951㎡,沉水植物8436㎡。(四)沿河截污控源工程。
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38.67万元。
阶段性目标:方案时限为2022-2025年。到2025年底,圆山岭河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水质达到Ⅲ类要求,满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计划方案》和《汕尾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考核要求。
2、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海丰县产业发展,水资源需求日益增大,而东溪河生态污染问题日益加剧。其中可塘镇支流圆山岭河污染较为严重,是东溪河水质受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海丰县社会管理、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比较大的负面影响。本项目建设目标为改善东溪河圆山岭河段水环境质量,重塑可塘水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镇、村委会,及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和相关单位。
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
1.本项目施工对交通及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对周边企业单位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及后续限制;
3.施工过程可能产生的噪音、固体废弃物、污染物堆放搬运处理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施工管理,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影响交通、居民生活的事件;
2.制定有效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及运行期严格执行;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的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和建议;
2.公众利益诉求;
3.提出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受委托咨询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受委托咨询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8巷6号
联系人:0660-6360868
联系电话:余先生
2、受委托咨询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丰县可塘镇联金民兴新村北一巷3号401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5510829
可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