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市林业局的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实施新一轮绿化海丰大行动,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筑牢我县新一轮大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推动全县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人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18年底,全县森林总面积99131.15公顷,林业用地面积98459.43公顷,占国土面积55.21%;森林覆盖率57.44%,活立木总蓄积量2647130立方米。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持之以恒推进国土绿化
1.扎实开展新一轮绿化海丰大行动。全面完成8个年度建设任务:完成造林80590亩、封山育林58000亩,森林抚育201185亩。完善提升潮莞高速(海丰段)生态景观林带21.3公里,面积1278亩。完成海城镇莲花大东门森林公园、黄羌镇龙潭森林公园、大湖镇妈宫山森林公园3个镇级森林公园林分改造提升,建设43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其中省级示范点20个)。
2.做好道路景观绿化工作。全年完成4个全县道路绿化美化项目,分别是海丰县红宫红场门前广场改造绿化工程、海丰县人民路绿化改造项目(彭湃医院、文化馆路段)、2017年公平路树木移植工程、省道S241线(可塘-赤坑路段)绿化工程。同时,督促相关绿化管护单位认真做好道路绿化树木的后续管护工作,不断提高县城绿化美化景观效果,为我县创文工作增绿添彩。
2.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今年,在县委四套班子领导的带领下,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和师生代表来到了海丰县莲花山红军烈士陵园后山(鹤地山)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缅怀革命先烈。据统计,参加本次植树活动共30万人次,植树120万株。培养增强群众爱绿护绿、保护环境的意识。
3.强化种苗生产工作。积极向省林业厅种苗总站申请补助资金90万元加强良种苗木基础建设。今年8个育苗点共出产苗木899万株,种苗生产组织严格按照造林设计方案及规格验收,杜绝不良苗木出圃,严把质量关。
(二)严格管理,推进林政管理规范化
1.规范高效做好林业行政审批工作。强化林业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涉林的142项行政审批的办理程序进行梳理和规范,并全部入驻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坚持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一年来,共受理涉林行政许可申请事项102宗(其中:林木采伐许可32宗,采伐面积834.8764公顷、采伐蓄积量51258.6立方米、林木出材量36442.9立方米;种苗产地检疫证书59份,植物检疫证书3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宗;审核上报林地项目4宗,面积36.1834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633.8748万元)。
2.强化林木林地保护管理。一是顺利完成2015-2016年林地变更调查被占林地核查的上报工作和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基本完成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内外业调查和数据输入汇总,并通过省级自查,数据成果资料已上交省林业局审核。二是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制定了《海丰县森林督查工作方案》,整合林业执法力量和技术人员成立了三个森林督查执法小组,对我县179个变化图斑(含汕尾市国营黄羌林场9个)进行自查,重点核查涉及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滥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通过实地核查和历史档案资料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我县在森林资源管理和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更新我县森林资源使用情况。本次督查共发现疑似违法违规31宗,涉及41个图斑,目前后续查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开展全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联合县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以及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抓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等专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以点带面,对我县6个县级以上保护地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涉及面积19388公顷。其中:对大湖镇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15个高位养殖场进行查处整改,关停企业15个,拆除违法违规养殖面积841000平方米,顺利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了我县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立标矢量化工作,学堂坑自然保护区、莲花山自然保护区和海丰县广东莲花山森林公园已委托第三方正在开展矢量化界线核准、确界立标工作。“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的需整改的人类活动点109个,整改处理108个,正在整改1个;“绿盾2018”专项行动发现的需整改的人类活动点13个,已整改处理13个,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
4.严格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时处理群众举报贩卖野生动物线索,组织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动物的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今年共解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一只,收缴并销毁围网两百多张,已放生鸟类十多只,蟒蛇四条。
(三)依法治林,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1.严厉打击毁林犯罪行为。加强日常依法护林,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在林业执法中的主力军作用,先后开展了“春雷2018”、“2018红线行动”、“绿剑2018”等专项打击行动,重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一年来,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72宗,其中刑事案件10宗,刑事拘留13人;治安案件5宗,治安拘留5人;林业行政案件57宗,处理违法人员50多人次,罚款109万多元。
2.深入开展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八类涉林黑恶势力行为,不断强化线索摸排经营,坚持以高站位高规格强力推进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
3.加强涉林信访纠纷的调处。制定了《海丰县林业局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对办理林业信访案件人员的工作培训,本年度收到涉林信访共41件,其中已答复信访人38件,正在办理3件。经统计,2018年全县涉及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共20 宗(含2018年新增案件10宗),已调解处理办结山林权属纠纷案件10宗,调处率50%,无出现越级上访或出现群体性不稳定现象。
(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管理
1.扎实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一是及时做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今年省级下达效益补偿资金1683.92万元,已完成发放1449.2442万元,发放率89.03%;完成2017年度海城吊贡田心村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扫尾工作。二是按计划完成了2018年度海丰县莲花山森林公园生态示范区提升建设申报工作和2018年度海丰县小银瓶山生态示范区建设申报工作。
2.全面完成我县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目前已对我县辖下16个镇的古树进行照相存档,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开展古树名木公布、挂牌工作,为每株古树名木配备了专属二维码标签,实现对古树名木的建档保护和信息化管理。经调查认定,全县有古树群4个,古树名木144株(其中:二级古树14株,三级古树130株)。
3.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今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2.8269万亩,落实总防治面积为 2.696万亩,落实无公害防治面积2.4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1%。全面完成海城镇950株预防松材线虫病清理枯死树任务,全年没有发生较大面积的森林病虫灾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
4.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一是全民总动员抓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今年清明节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及时起草了《海丰县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协助组织全县清明节森林防火动员会,确保及早部署、责任到人。一方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舆论工作联合公安、宣传、教育部门发动党员、干部开展防火宣传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汕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森林防火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森林重要性和掌握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形成共同参与护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县城各个主要路口广告屏幕滚动播放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案例和涉案人员的自我忏悔劝谏,做到查处一起就曝光一起,教育一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和震慑效果。另一方面,全面压实县、镇、村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各地开展护林防火活动,通过守路口、守林区、守山头,最大程度杜绝群众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筑牢森林火灾防线。我局更是从春分开始连续取消5个周末的休息日和清明节假期,全体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到清明节森林防火攻坚战中。据统计,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投入森林防火工作人员1.2万人,设立检查卡点189个。健全充实了森林消防专业与半专业队伍42支,落实扑火队员1260人,并为各镇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村委临时扑火队伍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为森林火灾应急扑救做好充足的准备。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和各地派出所紧密合作,全天候、全区域加大巡查管控,对野外违规违法用火案件组织专门力量,及时查处。据统计,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共有25名群众违反《禁火令》被公安机关拘留,其中行政拘留20人,刑事拘留5人。在多措并举、严防死守下,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鲜花、水果等物品祭祀祖先,文明的风气日益浓厚。二是加快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我县先后完成了3个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林火远程视频信息监控系统在今年清明期间全面启用,26套监控摄像实现了对林区实时监控。加快建设惠汕片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增建海城镇大面岭林火远程视频监控和公平镇赤坭瞭望台建设,并加快完善森林扑火装备、森林防火设备仓库等后勤配套设施建设。护林智能管理系统路口视频监测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申请验收。30套视频语音监控系统分布在全县各个林区重点入口,与林火远程视频信息监控系统配合使用,进一步强化了对林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三是坚持秋冬季日常巡查防控不放松。全面完成了我县18个单位195个村委的森林防火网格管理机制,明确了县—镇—村各级责任人,并在各个村委上墙公示,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及早动员部署对秋冬季的森林防火工作,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注重强化县级森林专业消防队的集训内容和训练强度,时刻组好应急准备;同时,配合基层林业站,定期开展日常巡逻,将森林火灾防范于“未燃”。
(五)不打折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
1.国有林场改革进入检查验收阶段。今年以来,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林场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已通过上级审批,圆墩林场和西坑林场均被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已完成了两个林场的岗位设置,核定了事业编制7名;同时,解决了历年来职工拖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保费和理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保障了林区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2.奋力打好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我局及早做好2018年度帮扶计划,继续协助镇、村开展红色旅游、“以奖代补”等帮扶项目,通过积极动员贫困户加入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不断提高贫困户经济收益。
3.奋力打好创文创卫攻坚战。按照县创文办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海丰县林业局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工作方案》《海丰县林业局创文工作“一月一主题”实施方案》《海丰县林业局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计划》《海丰县林业局机关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和《海丰县林业局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全面铺开我局创文创卫工作。积极组织实施2018年海丰县“三道四区”可视范围内“青山白化”区域造林绿化美化项目建设,人秘、营林、森林公安和各基层林业站通力合作,对全县“三道四区”可视范围内的“青山白化”现象进行了实地核查统计,形成工作台账,开展作业设计,通过植树造林、补植套种、掩蔽等措施对旧坟墓遮蔽;从严查处打击毁林造坟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文明殡葬的宣传教育,逐步消除我县“三道四区”的青山白化现象。
(六)“四个不松懈”强化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政治学习,坚持理论引领“不松懈”。坚持把机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18年度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计划、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工作方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总体工作方案,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全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作为重要学习资料,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集体学习。全年共召开党组学习会42场次,召开林业局党支部党小组会议12场次,专题组织生活会4场次,在充分学习党章党纪基础上,党组书记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亲自出题编制党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卷,分发给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党员考试,以考代学提升全体党员政治素养。通过学清弄懂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证。
2.加强制度建设,坚持规范“不松懈”。建立每周的党组会、党组专题学习会等“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不懈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抓。林业局党支部选配三名优秀党员任党小组长,健全党小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中共海丰县林业局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不断促进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今年林业局党支部吸收积极分子两名,为党组织补充了新鲜血液。
3.加强监督整改,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不松懈”。根据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的整改方案部署,及时制定了《海丰县林业局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扶持和生态管护等问题落实了具体措施。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股室挂驻林业工作站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通过局机关各股室各部门和林业基层站所结对子,促进部门之间互帮互助、互相监督作用,促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更加到位、成效更加明显。
4.加强保密管理,落实保密工作常态化“不松懈”。认真贯彻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并进行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县保密局开展本单位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活动,不断提高我局保密工作管理水平。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各部门各股室负责人和保密员开展《保密法》《关于加强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强化保密法制教育。加强密件档案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涉密办公室已明确保密守则并上墙公示,涉密档案设专人专柜保管,并建立专门登记簿,由保密员及时清退涉密文件。做好计算机和移动储存介质等办公设备登记管理工作,不定期督促各部门各股室加强对本部门的电子设备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不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非涉密办公设备不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做到了涉密计算机不联网,涉密文件不上网,上网文件不涉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森林资源保护压力不断加大。全县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深度不够,群众缺乏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滥伐林木、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构成的威胁依然存在。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我局现有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和森林保护管理执法的人员力量薄弱,无法满足当前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需求,一些基层林业站出现林业专技人员断层现象,对林业、法律等专业型人才的缺口大。
(三)工作纪律不严谨。部分干部职工对单位纪律规章制度学习不到位,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工作态度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现象有待改善。一些股室、部门对资料建档不够重视,导致台账、档案管理混乱,不利于工作开展。
三、2019年工作设想
(一)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加强公有制造林的管护,确保造林成效的同时积极开拓林业新征程,明年计划建设项目7个:
1.海丰县2018年造林更新项目,总建设任务117717亩,其中造林类69717亩、封山育林48000亩。(包括:海丰县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建设任务21100亩,其中人工造林5500亩、补植套种7200亩、更新改造7500亩、封山育林900亩。‚海丰县2019年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项目,建设任务6127亩,其中海岸基干带2700亩,海岸缓冲带3427亩。ƒ地方财政暨社会投资造林项目,建设任务110490亩,其中退化林分修复43390亩,封山育林47100亩。)
2.海丰县2019年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工程,建设任务潮莞高速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里程21.3公里、面积1278亩。
3.海丰县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示范村25个(其中省定贫困村12个)。
4.森林抚育建设项目,建设任务205387亩,包括海丰县2019年省级碳汇林抚育项目建设任务59400亩。海丰县2018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建设任务50000亩。地方财政暨社会投资森林抚育项目,建设任务95987亩。
5.海丰县2019年绿美古树村庄建设项目,建设任务1个村庄。
6.海丰县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项目(2018-2019年)
7.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绿化项目。
(二)大力推进林业灾害防控。一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及早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抓好森林防火队伍和装备建设,积极应用林业智能管理系统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森林火灾明显下降。二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化防治和绿色防治水平。三是坚决防范重特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定期开展林区安全隐患大排查,营造更加和谐有序的林区发展环境。
(三)高压态势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组织精干力量持之以恒从严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猎、贩卖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和违规野外用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达到“把森林资源看住,把林地守住,把珍稀野生动物资源护住”的目标。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政治标准,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专业技术、道德法治等多方面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高素质专业化林业干部队伍。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转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不断改进林业系统政风行风。
(注:以上引用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