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994E/2025-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01-06
名称: 海丰县林业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海丰县林业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1-06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市林业局的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实施新一轮绿化海丰大行动,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筑牢我县新一轮大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推动全县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人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打造林业生态文明铁军

1.加强政治建设,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突出专题学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海丰县林业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常态化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开展同频共振大学习。紧扣重大时间节点,及时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与时俱进,丰富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林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重新制定印发《海丰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导、级级落实。同时通过多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防线。落实责任分工,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舆情风险评估机制、重大问题处置机制、督查考核机制等工作制度,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坚持正面宣传,突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植树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传播“禁食野生动物”“爱绿植绿护绿”等正能量思想,抓好意识形态思想建设工作。

5.加强保密管理,确保保密工作常态化。一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我局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并进行工作部署,及时与履新涉密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二是配合县保密局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针对保密小组反馈的问题落实问题清单,立行立改。三是继续加强涉密干部的理论学习,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四是加强密件管理,所有涉密档案由保密员专人专管,并建立专门登记簿,由保密员及时清退涉密文件。五是做好计算机和移动储存介质等办公设备登记管理工作,不定期督促各部门各股室加强对本部门的电子设备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不联网,涉密文件不上网,上网文件不涉密。

)持续开展增绿增效行动,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

1.扎实开展新一轮绿化海丰大行动。2024年我县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提升3.15万亩、新造林抚育4.45万亩、森林抚育任务数为1.58万亩,均已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2.加强种苗保障工作。按照省、市林业局工作安排,组织育苗企业培育台湾相思、红椎、荷木、枫香、铁刀木、铁冬青、山杜英等优质乡土阔叶树种苗木70.84万株,保障我县2024年林分优化提升苗木需求。

3.持续深化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全年投入养护资金480.2万元,完成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含县城主干道路绿地、街道绿化和公共绿化)达78.38公里,绿化面积81.96万平方米。开展海丰县2024年县城绿化补绿项目,补种乔木约2812株、种植灌木337株、种植非洲茉莉、亮叶朱蕉、鸭脚木等18232平方米,现该项目进入县财政预算审核阶段。

4.推动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我局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助力我县深入推进“十个万”主题植树活动,丰富义务植树主题,今年来,全县开展义务植树活动456场次,1.8万余人参与,种植树木约6万株,联合学校、退伍军人、妇女代表、华侨、台湾同胞等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打造“巾帼林”“青年林”“双拥林”“侨心林”“同心林”等义务植树主题林24片,推动绿美海丰全民参与、人人共享。

)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1.加强林地管理,严守用地红线关。一是依法办理林地报批手续,积极配合我县经济建设项目。2024年度已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13宗,面积81.0870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401.5478万元。二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按照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分解落实工作,加强对林木采伐的审核、审批、发证的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乱砍滥伐行为。2024年度我县办理林木采伐申请136宗,采伐面积1343.7931公顷,采伐蓄积108422.68立方米,计出材7721.07立方米,剩余物16107.21吨。三是完成《海丰县森林经营规划(2018-2050 年)》编制工作,经专家评审会通过,印发给各镇(场)人民政府执行实施。

2.强化科学防控,森林防火成效明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狠抓责任制落实、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及隐患排查,全面推进全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今年完成营造防火林带2.135公里、64亩,修复防火林带5.024公里、151亩,完成全县集中连片纯松林周边可燃物隐患清理737.5亩,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旅游景区道路隔离带清理维护381.84公里,防火区内电力、电信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周边可燃物隐患清理27个,铁路、高速公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清理421公里,公墓、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隐患清理172处。

3.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我县现有林地面积86.9万亩,应施调查监测571.95万亩,实际监测571.95万亩,监测率100%。今年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约3.5992万亩,其中:松材线虫0.9392万亩,薇甘菊1.16万亩,林地红火蚁1.5亩。已完成除治3.4137万亩,防治率96%。2024年发生面积对比2023年发生面积略有下降。

4.加强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一是加快湿地保护修复。完成汕尾市海丰县2022年红树林保护修复项目在广东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修复红树林面积9.3333公顷,完成汕尾市海丰县2023年红树林营造项目在大湖镇开展红树林营造0.8公顷,现均已初步验收。为切实做好我县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实施海丰县国家湿地综合治理及蓝色碳汇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红树林营造和修复),拟在联安围至梅陇农场片区长沙湾海域的宜林滩涂上营造红树林72.03公顷,目前该项目正在招投标程序。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任务,其中自然保护区2个,森林公园4个,分别是: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广东海丰县莲花山森林公园、汕尾市国有黄羌林场五马归槽森林公园、海丰学堂坑自然保护区,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海丰县平东南门水库森林公园,目前6个自然保护地均已完成总体规划、科考和勘界报告。

5.扎实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我县202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面积34.82万亩,我局如期完成202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工作,共向县财政局请拨202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1535.93万元,请拨率达99.78%。

6.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一步压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将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后备资源列入“林长+”保护范围,并签订古树名木管护协议落实责任人。125株古树均投保商业性古树名木救护综合保险,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今年利用省级涉农资金32万元开展2024年古树名木复壮提升项目,对8株二级病危古树开展抢救复壮。做好日常巡护工作,联合县公安局、乡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巡护工作,切实保护我县古树名木“活化石”。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1.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依法护林,重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我局共查处行政案件45宗,行政检查14宗,其中查处滥伐林木案件5宗,5人次,罚款4.33晚元,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案件40宗,40人次,罚款158.42万元。

2.全力做好森林督查整改工作。今年完成2023年97个森林督查图斑查处工作,图斑查处整改率达96.91%,超额完成上级下达95%的查处率指标。完成2024年第一期、第二期23个森林督查图斑的查处整改率73.91%,超额完成上级下达70%的查处率指标。

(五)积极推动县中心任务,扛起绿美牵头部门职责

1.助力掀起县镇村绿化热潮。组织绘制县级绿美地图1张,镇级绿美地图14张,村级绿美地图253张,推动县镇村扩绿增绿补绿,在“五边”“四旁”种下乔木28万株、灌木13.9万株,织密绿美海丰网格。

2.打造示范强引领。依托自然禀赋和资源本底,打造以森林公园为主体的县级绿美生态建设示范点2个,以湿地资源为主体的市级绿美生态建设示范点1个,形成绿美示范引领,助力打造绿美品牌。

3.持续推进绿色富民。已成功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自然教育基地各1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

4.助力我县“绿美广东竞风华”筹备工作。精心制作绿美海丰汇报PPT和工作汇报画册,海丰县在“绿美广东竞风华”汕尾赛区海选赛脱颖而出、荣获一等奖,下来将代表汕尾市参加2024年绿美广东竞风华全省沿海经济带总决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业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受我县财政紧缩限制,今年我局无法争取配套落实足够的建设资金,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投入不足,且我县林业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无法满足绿美海丰生态建设所需的较大资金投入要求,导致林业建设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森林公安转隶后,我局尚未建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和法制部门,靠临时组建的执法组、法制组配合开展全县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现有执法力量无法满足日益繁重的森林资源管护需要,亟需建立新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用林指标保障不足。当前用林指标无法满足我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战略需求,部分项目发展受到用林指标制约。我县公益林采伐限额指标为0.2万立方米/年,因桉树占我县公益林面积10%,公益林更新采伐限额指标急需新增。

三、2025 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建为引领,大力推进理论武装,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转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不断改进林业系统政风行风。

(二)加强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行为,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对现有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实行普遍保护,按照省、市要求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继续推进我县红树林营造和修复工作,加快海丰县国家湿地综合治理及蓝色碳汇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红树林营造和修复)的红树林营造工作。

(二)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积极推动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我县林草湿荒普查外业工作。全面推进2024年森林督查发现的违规图斑查处工作,确保2024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顺利更新。

)大力推进林业灾害防控。一是继续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及早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积极应用林业智能管理系统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森林火灾明显下降。二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化防治和绿色防治水平。三是坚决防范重特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定期开展林区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营造更加和谐有序的林区发展环境。

四)加快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我局将加强与县委编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建立健全林业综合执法机构,争取人员编制、经费落实,确保有效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继续强化现有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高质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

服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保障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