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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18-00081 分类:
发布机构: 梅陇镇 成文日期: 2018-03-25
名称: 文明祭祀,防火护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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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祭祀,防火护林!

发布日期:2018-03-25  浏览次数:-

文明祭祀,防火护林!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践行低碳祭祖,环保扫墓,提高创文创卫意识,让青山绿水永随相伴。


汕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海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森林防火十不准

扫墓祭祖期间严防山火,最好能携带灭火器上山祭祖,严禁携带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引发森林火灾将被追究相关责任,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入狱。同时,我镇提倡文明祭祖,以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健康、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平安、文明、和谐、有序。


严惩纵火者,绝不姑息!


首宗涉嫌失火罪案,叔侄三人被刑拘!

2018年3月23日下午梅陇镇平安洞水库旁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连夜侦查,现已查明,3月2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罗某海、罗某坤、罗某森(男,均为梅陇镇南山村人,三人系叔侄关系)等人到梅陇镇平安洞水库旁扫墓期间,使用明火点香烛、烧元宝、放鞭炮,在火种尚未完全熄灭时离开现场,导致引发山火,过火面积超过两公顷,已达刑事立案标准。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海、罗某坤、罗某森三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关押在海丰县看守所。

县、镇工作人员设卡防火,认真检查过往车辆并依法收缴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镇共青团组织志愿者在防火设卡点发放“禁火令”,并协助设卡人员仔细检查每一辆车。

文明祭祀,环保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