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前期的摸底、审核,经我局党组研究讨论,拟由海丰县可塘镇安兰农场负责实施。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19日,如有异议或者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660-6850926。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3日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6986K/2022-0009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3 |
名称: | 2022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项目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 |
主题词: |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前期的摸底、审核,经我局党组研究讨论,拟由海丰县可塘镇安兰农场负责实施。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19日,如有异议或者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660-6850926。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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