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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986K/2023-00023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2-02
名称: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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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27  浏览次数:-


中共海丰县委农办、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海丰县乡村振兴局

2022122


今年以来,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精神,按照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目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速现代农业发展。8月份,我县成功入选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农业农村经济稳健发展。据统计,全年农业总产值77.8亿元,同比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87元,同比增长6.9%。

——农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2022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实际为47.34万亩,与去年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45.82万亩,增加1.52万亩;粮食作物实际总产量为18万吨,比去年实际17万吨,增加1万吨;水稻实际播种面积为41.12万亩,比去年实际40.49万亩,增加0.63万亩,总产为15.66万吨,比去年15.12万吨,增加0.54万吨;番薯实际3.51万亩,比去年实际2.89万亩,增加0.62万亩,总产量1.32万吨(折粮);马铃薯 实际0.08万亩,与去年实际0.08万亩持平;总产量0.036万吨(折粮);经济作物方面:全县蔬菜面积26.46万亩,比去年25.32万亩,增加1.14万亩,总产量55.69万吨,比去年52.5万吨,增加3.19万吨;花生面积3.7万亩,总产0.6万吨,面积比去年增加0.03万亩、总产比去年增加0.0014万吨;甘蔗面积0.17万亩,总产0.73万吨,面积与去年持平,总产增加0.01万吨。今年,全县粮食生产实现稳产保供,全面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畜牧水产稳中向好。据预计,2022年全县生猪存栏量17.8万头,同比增加10.6%;生猪出栏量31.6万头,同比增加12.8%;年末牛存栏0.9万头,牛出栏0.92万头,与去年同期持平;家禽存栏量130万只,同比增加1.1%;家禽出栏量504万只,与去年持平;全年肉类总产量3.9万吨,同比增加10%;海水养殖面积5.38万亩,淡水养殖面积3.04万亩,水产品总产量90050吨,同比增长1%,其中海淡水捕捞量2399吨。

——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累计发展1996家,今年新增169家,同比增长8.5%。其中:省级龙头企业数量16家,今年预计新增2家,同比增长12.5%;农民合作社数量732家,今年新增100家,同比增长13.66%;家庭农场数量936家,今年新增72家,同比增长7.6%

——农业品牌建设不断壮大。2022年,新增国家级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海丰白虾)、省级区域公用品牌1个、粤字号农业品牌3个、汕尾市名牌9个。到目前为止,共培育“国字号”区域公用品牌12个,省级区域公用品牌16个,“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22个,市级名牌农产品品牌66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虎噉金针菜、海丰油占米、海丰莲花山茶)。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聚焦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着力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专项整治。开展核查整治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行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全县23万亩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全部种植水稻;大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通过综合施策、强力整治及深挖乡村潜力,顺利完成3.65万亩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二是着力开展“菜篮子”物资保障工作。重点保障3000亩蔬菜基地的蔬菜生产供应工作,每天生产蔬菜68吨确保主要蔬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同时,重点保障畜禽供给,抓好大型生猪养殖基地的生产和保供。目前全县生猪存栏1.7万多头,每天屠宰量为500多头供应市场流通,确保肉类稳价。着力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休渔补贴等政策性惠农补贴,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225.054万元。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总收入5022.81万元,超额完成了市下达我县全年的目标任务(市下达我县全年目标任务为4013万元),共计为12967户种植户与养殖户提供79261.04万元的风险保障。全县累计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2505宗,受益农户7172户,累计理赔金额2950.09万元,其中生猪已赔付519.09万元、水稻已赔付1342.09万元,对虾指数已赔付205.29万元。

(二)聚焦产业园建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发展

一是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我县坚持突出特色、分类指导原则,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落地,促进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初步形成覆盖全县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多园、多园成群”发展格局。海丰县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于2020年获批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0275万元,经过近2年的建设,共投入资金20153.97万元,占计划总投资资金的99.4%。基本建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丝苗米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与经营体系,打响“海丰油占米”区域品牌,引领南方丝苗米产业振兴发展。海丰县莲花山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于20219月底经省农业农村厅公示,是2021年第一批省级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荐建设单位之一,产业园计划总投资为23576.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5000万元,市县财政统筹8100万元,企业自筹10476.6万元。产业园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研发、示范、服务、旅游等功能板块,构建协调发展、功能互补的“一核一带三区”的总体空间布局,形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现代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产业发展格局。截至12月底,省级财政资金支出2567.54万元,市县统筹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10062.25万元,园区各项建设进展顺利,准备迎接省农业农村厅中期评估。二是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因地制宜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截至目前,累计建设“一村一品”项目44个,先后建设赤坑镇岗头村荔枝等特色农产品专业村。省级认定“一村一品”专业村45个,省级认定“一镇一业”专业镇5个。海城镇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茶叶专业镇,赤坑镇岗头村和城东镇北平村被国家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是维持休闲农业投资总额稳步增长态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领域影响力不断扩大,拥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企业共84家,其中投资额过2000万的企业有8家,休闲农业从业人数不断增加,联农带农作用显著,为推动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

(三)聚焦农业项目建设,完善现代农业基础建设

一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5宗,总建设面积共1.0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项目面积0.27万亩,总投资3210万元,整治农田面积0.27万亩;同时,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22年,实施5宗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二是推进粮食生产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共计1115万,实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双季稻轮作、红火蚁监测防控和水稻统防统治等项目,提高种粮收益,有力提升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县农机总动力将达44.25万千瓦,增长1.012%。拖拉机拥有量达到4684台,服务农户达到6512户。水稻机耕面积42.275万亩,水稻机插面积20.26万亩,水稻机收面积42.148万亩,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179%,育插秧机械化水平达到47.83%,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99.7%,其中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99.8%。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5%。同时,组织申报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将实施方案报省备案,预计年底开始项目建设

(四)聚焦绿色农业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品质

一是实施“绿色”植保。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切实加强病虫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应急防控、植物检疫防疫、农药安全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实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秸秆综合化利用、病虫统防统治、红火蚁防治等项目,为全县种植业绿色发展、保障优质农产品供给等提供了坚实支撑。2022年,全印发《农作物病虫情报》5期,防治病虫草鼠螺面积365.18万亩次,挽回粮食损失4.82万吨;红火蚁防控培训25756人次,发放资料1400份,投入红火蚁防控药剂41.1吨以上,防控面积2.74万亩次,防治效果85%以上。二是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畜禽养殖方面,通过“猪-沼-菜(粮、果)”经营模式,对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打造农业绿色循环低碳产业链,引领农业可持续发展。2022,我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39%,均到上级的任务要求。三是助力打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海丰县当地水稻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动全区水稻生产信息化、标准化,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2年,围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关键环节,全面完成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5万亩,包括水稻航空飞防和稻谷烘干两个环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3个项目承接主体的遴选工作,项目计划服务面积5.3万亩,其中水稻施肥、水稻收割与稻谷烘干三个关键服务环节,共3.3万亩。是突出农业生产科技支撑。依托共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助推海丰农业科技现代化进程。创建农业科技平台,围绕丝六大主导产业,组建海丰六个主导产业专家服务团队,建立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和荔枝、蔬菜、生猪种质资源圃,保存种质资源样本2000;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海纳英才”计划,为我县农业企业引进博士生8名、研究生8名,带动各农业企业引进本科以上专业人才80多名。已认定入库的乡土专家累计已有53培训高素质农民累计732人次。培训农技推广人员累计190人次。强化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镇工作,实现一村一科技特派员,并相应承担科技推广应用工作。

(五)聚焦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质升级农村社会事业建设

一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风貌提升项目。实施“四沿线”村庄风貌提升,重点对县际边界、重要交通沿线、重要景区沿线、红色景区沿线的12条路线进行乡村风貌提升建设,规划改造建筑2152栋。率先在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1个示范镇(附城镇)、59个精品村优先实施风貌提升工程,推进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工作,采取统一外立面、统一建筑风格的模式。二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聚焦“八大美丽”,连点成片,串珠成链,打造乡村振兴海丰样板。在推进“湾区生态康养体验示范带”和“湾区红色文化体验示范带”提质升级的同时,规划建设海丰县滨海生态乡村振兴示范带、“海丰县鹭影禾香乡村振兴示范带”、“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和“海丰县黄江走廊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带”四条示范带,并全力推动农业产业融入示范带建设,引进民宿、农家乐、田园综合体22家,接待游客30万人次,旅游收入1.5亿元,带动周边集体平均增收20%以上,群众人均增收0.3万元三是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完成整改问题户厕181个、问题公厕48个,不断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和实效。加快进村内道路攻坚行动全县农村村内干路累计完成93.058公里,完成率97.11%,未硬化长度剩余2.772公里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实现“美丽农村路”

(六)聚焦监管责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县、镇、村、组四级监管网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1-12月份抽检样品抽检溯源平台涉农生产企业的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品样品1808批次,合格率为98.9%;落实定期巡检制度,尤其是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生产者)进行重点检查,2022年开展巡检284次近852人次;推行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内的265家企业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66914张,实现追溯平台内农产品带证销售产品11868.83吨。二是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双节”“农资打假”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高压态势。2022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6台次,摸查各类案件线索21宗,受理投诉举报件17件,立案4宗,已结案3宗,处以罚款9.362935万元,抽查农资市场237次,行政处罚3个,行政许可248个。检查农资门店及农资生产企业89家,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款金额0.2万元。海洋综合执法,开展海丰县“亮剑2022系列”行动,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0艘,清理取缔违规网具约5000米,共出动执法艇165艇次、执法车57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544人次,检查渔船4475艘次,查处违规渔船3艘(移交红海湾大队处理),巡查海岛96个次,检查海水养殖和海岸线48次,发现涉嫌存在违规占用岸线建设2处,已开出整改通知书2份。三是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开展“瘦肉精”检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重大免疫工作,实现生猪检疫率、持证率、标识回收率及无害化处理率等“四个100%”。截至11月底,全县生猪屠宰检疫19.2万头,产地检疫21.4万头,检出病死猪351头、病害肉23.7吨,牛羊屠宰场牛屠宰检疫5526头,羊屠宰检疫2843头。四是加强行政审批工作。2022年,办理接件业务248不予行政许可(审批)通知书23张,办结率100%扎实推进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共梳理了证明材料32项,其中直接取消9项,替代取消23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3.15农资打假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周”等活动,做好扫黑除恶斗争、禁毒工作和平安海丰建设,深入企业和农村基层宣传,重点对法律、法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行宣传。2022年共开展培训活动11次,发放宣传册、宣传资料4000余份,累计干部职工参学人数756人次。

(七)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巩固拓展

一是切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完善防贫监测帮扶机制。相继制定出台政策文件,为全县275户监测对象办理“以奖代补”和临时救助合计166.42万元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结合“民情地图”工作,每月组织各镇(场)对监测户进行走访,做到重点排查和监测,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保持政策稳定,确保不返贫、不致贫。截至12月,全县脱贫人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量14958元,其中有劳力1782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持续落实帮扶措施。持续购买乡村振兴(扶贫)保险。截至11月,2021-2022年乡村振兴保险共理赔181宗,赔付金额141万元;持续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利用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共30.63万元资(救)助全县51名生活困难的家庭,确保困难家庭应帮尽帮,应扶尽扶持续落实小额信贷贴息政策。截至11月,全县发放脱贫户小额信贷合计1934笔,贴息金额共90.96万元加强消费帮扶。截至11,累计有4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购我市扶贫(农特)产品共398.92万元。同时,推荐协助6家扶贫(农业)企业参加深圳海吉星平台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组织清查自2016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并同步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开展镇村实施的扶贫资金使用回访摸底登记,为下来资金回收重新安排做好准备工作。协调做好县级扶贫项目资产海龙投资大厦办理续租手续,确保其招租运营健康稳定发展。截至11上旬,海龙投资大厦共入驻企业23家,其中陆续到期续租15家,新引进企业8家,合计收取租金2808223.20万元(含税),预计全年可收入租金340万元,将为全县33个省定贫困村每村带来分红近10万元积极推动红色旅游公寓对外招租运营。经3次公开拍卖后已有商业第三层及商住公寓第三栋物业顺利出租,租金合计106.2537万元。三是深入推进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加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管理使用,制定资金监管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手续,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和实施。围绕镇域基础建设短板弱项,组织引导各镇及帮扶工作队谋划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并入库并组织实施。可塘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荣获全省优秀乡村振兴调研报告二等奖,梅陇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荣获全省优秀镇域乡村振兴规划三等奖;加强驻镇帮镇扶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完成全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省级衔接资金共26772万元下达任务。此外,2022年深圳市对口驻镇帮镇扶村资金7200万元正在拟制项目计划。为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截至11月底,共支出6430万元,占全年下达资金总额的18.93%

(八)聚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是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出台《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工作有关方案及实施细则》,促进我县农村“三块地”的合理规范使用,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于2018年底基本完成,并通过了省、市验收。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通过我县征收后返回办理的集体建设用地有14宗,面积为12公顷。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全县169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完成全县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登记赋码、变更登记和打证工作。完成全县218个经联社和1465个经济社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了首批5个经营性资产20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制改革工作,股改经营性资产1896万元,股东846人,正在第二批20个村股改工作。2022年,全县219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无经营性收入的0个,有经营性收入的219个。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有4个,510万元的有6个,1050万元的有180个,50100万元的有12个,100万元以上的有17个。三推进农村经营体系改革。建设6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创建5家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一步拓展联农带农覆盖面;致力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全县化肥农药农资供应量市场占有率约为65%,土地全托管面积达到14117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79216亩,基本建成了县、镇、村三级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三、存在问题

当前,我县农业农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农业比较效益有待提升;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因受疫情影响,农业旅游观光收入有所下降,影响农民经营性增收。四是农产品销售渠道不宽,导致农产品有量无价。

四、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抓牢抓实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确保稳产保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加大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目标,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继续抓好生猪生产,落实落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禽畜渔业发展,做好动物重大疫病春防工作,尤其是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完善现代农业基础建设,抓好高标农田建设,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推进农业品牌创建。

二是继续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继续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对408户监测对象的跟踪帮扶力度。继续深化与深圳对口帮扶的合作,全方位落实帮扶措施,持续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保障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金融支持农村工作力度,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助推乡村振兴。

三是加快推进乡村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持续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内道路干路硬化、农村供水、乡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投资10亿元的滨海生态乡村振兴示范带、鹭影禾香乡村振兴示范带、黄江走廊农旅融合示范带3条示范带建设工作,推动当地乡村产业积极融入示范带建设,发挥好示范带以线带面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增强现代农业的后劲。全力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持续推动丝苗米、蔬菜、茶叶等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升级,抓牢“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现代特色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

五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夯实农村体制基础。持续深化“5+2”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块地”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体系改革等工作,持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进一步加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力度,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备案、登记、风险保障、纠纷防范与化解等管理制度,激活土地承包权成片流转,流转率68%以上,全面消除“零收入”的空壳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占比达到75%以上、50万元以上村集体占比达到 20%;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科学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化解纠纷矛盾,鼓励村集体和农民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合理合法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六是完善产销平台建设,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贯彻落实《汕尾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抓好荔枝等大宗农产品的销售工作。健全我县农产品“12221”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与农业融合发展。利用广东农产品“保供稳价安心”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提升价值链。推进农产品同城配送,鼓励探索农产品社区直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