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现对海丰县长期失联失管的41艘国库渔船的《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海丰县海洋综合大队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660-6791492,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注销证书。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6986K/2023-0010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6 |
名称: | 关于拟注销部分渔船渔业船舶证书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现对海丰县长期失联失管的41艘国库渔船的《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海丰县海洋综合大队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660-6791492,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注销证书。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
主办单位: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660-662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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