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汕财农〔2024〕55号)和《关于印发汕尾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计〔2024〕22号)的要求,我县计划开展粮油轮作项目,即种植一季粮食(水稻、甘薯、玉米)和一季油料作物(花生、大豆、油菜等),具体要求详见《海丰县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欢迎我县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项目任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如有疑问,可向我局进行反映,0660-6622058。
特此公告。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