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丰县委农办、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海丰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1月22日
2024年,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学习运用“百千万工程”的经验为引领,深化实施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聚焦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重点目标任务,纵深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和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推动各项“三农”工作落实落细,有力促进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障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农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24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84.6亿元,同比增长7.2%;预计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13元,比增7%。
——粮食生产稳中向好。据统计,全县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47.36万亩,与去年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47.36万亩,增加0.78万亩;粮食作物总产量实际为17.95万吨,比去年实际17.07万吨,增加0.88万吨;水稻播种面积为40.8万亩,比去年40.8万亩,基本持平,总产为15.45万吨,比去年14.9万吨,增加0.55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53万亩,比去年0.42万亩,增加0.11万亩,总产量0.09万吨,比去年0.07万吨,增加0.02万吨;蔬菜面积27.42万亩,比去年26.5万亩,增加了0.92万亩,产量为62.7万吨,比去年58.23万吨,增加4.47万吨;番薯面积4.07万亩,比去年实际3.73万亩,增加0.34万亩,总产1.3万吨,比去年1.12万吨增加0.18万吨;马铃薯0.023万亩,比去年实际0.029万亩,减少0.006万亩,总产0.001万吨,比去年0.067万吨减少0.066万吨;经济作物方面:全县花生面积3.87万亩,总产0.64万吨,面积比去年增加0.16万亩、总产比去年增加0.03万吨;甘蔗面积0.15万亩,总产0.65万吨,面积比去年减少0.02万亩,总产减少0.09万吨。
——重要农产品供应有效保障。畜牧生产稳中向好,全年生猪存栏量18.1万头,与去年持平;生猪出栏量33万头,比去年同期减少1.5%;牛存栏0.9万头,年出栏0.95万头,与去年同期持平;家禽存栏量172万只,同比增加28.5%,家禽出栏量540万只,同比增加5.9%;肉类总产量4.2万吨,同比增加2.5%。渔业产品稳步增长,预计2024年全县海水养殖面积47513.3亩,淡水养殖面积36647.2亩亩,水产品总产量9.7万吨,同比增长4%。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守牢粮食底线,夯实农产品供给根基
一是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及时下达《关于下达2024年粮食和油料生产任务的通知》,层层分解粮食和油料生产任务,将种植面积任务落实到镇、到村、到具体田块,超额完成粮食种植任务。二是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格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全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通知》,已全部核实7186个疑似撂荒地图斑并已按部司要求完成对的信息补充与审核工作。同时开展5000亩撂荒耕地改造提升工程,为进一步推动撂荒耕地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夯实农田设施建设。全面推进2024年海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万亩,总体工程建设进度为100%,已全面完成建设;有序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县表层700个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检测任务。四是各项惠农政策高效落实。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643.5万元,惠及农户超过7.6万户;申请并核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5.398万元,机具数量164台(套),受益户数95户;继续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全县累计完成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4426.08754万元,共计为12046户种植户与养殖户提供9.538亿元的风险保障。全县累计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2374宗,受益农户4407户,累计理赔金额2801.1229万元。五是推进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制定《海丰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实现2024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
(二)培优乡村产业,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一是不断做优现代农业产业。已成功申报创建蔬菜产业园、丝苗米产业园、莲花山茶产业园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蔬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已完成、海丰县丝苗米产业园已通过省厅验收、海丰县莲花山茶产业园已通过省厅中期评估并正加快推进该产业园后续建设;已成功申报创建特色农业产业强镇3个(可塘、城东、赤坑)。其中,可塘镇(油占米)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通过国家考核并被认定为国家产业强镇,成为广东首批9个国家产业强镇之一;城东镇于2023年被列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镇,目前各项建设项目正有序开展;赤坑镇已入选2024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前期资金300万元已到位,各项目正有序推进中。目前完成海丰白虾预制菜产业化开发研究中心急冻库制冷设备及水产螺旋速冻机设备采购。二是抓好农业经营增效。组织开展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其中申报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家、接受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4家;组织申报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现已上报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5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材料2家。三是抓好品牌建设升级。2024年,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汕农优品”7个,、“圳品”4个、绿色食品认证2家。截至目前,共培育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4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16个,“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20个,市级名牌农产品品牌66个,圳品4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绿色食品认证11家。
(三)厚植科技优势,驱动农业革新升级
一是加快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制定了《关于公布海丰县2024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文件并发布推广海丰县2024年农业主导品种62个和农业主推技术24项,推动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100%。二是持续推动农业绿色健康发展,推广“三新配套”、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全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实现全县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3%和80.17%,耕地质量较2023年提升0.01个质量等级。三是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通过农技轻骑兵等多种形式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共200人次,其中,开展技术培训8场次,累计技术服务指导及培训达400多人次,推动水稻损失率下降至5%。四是推动农产品增产和农技推广应用,以绿色高产高效发展为目标,开展大豆产能提升工程、推广冬小麦种植技术、甘薯产量提升行动、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补齐产业突出短板,延长产业链条。五是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培育高素质农民180人次,聘用6名特聘农技员,申报2024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36人,其中6人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本土人才。六是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化,2024年主要农作物(水稻、马铃薯、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将达到84.34%。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6.39%。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达到59.12%,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99.85%,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7.63%。
(四)筑牢监管防线,强化行业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在全县范围内抽检(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共1832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合格率为99.2%,其中定量监督抽检251批次(不合格0批次)、例行风险监测1581批次。做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对我县豇豆基地抽检39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达到97%,坚决打赢豇豆治理攻坚战。二是切实抓好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全年共发布病虫情报7期,病虫害发生面积113.75万亩次,防治面积205.19万亩次,挽回粮食等作物损失超1.4万吨。三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控。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实现动物强制免疫密度90%以上、免疫合格率达到75%以上和应免畜禽密度达到100%。2024年,全县生猪屠宰检疫24.49万头,产地检疫24.0363万头,检出病死猪178头、病害肉14.079吨,牛羊屠宰场牛屠宰检疫14360头,羊屠宰检疫11272头,100%无害化处理病害猪,流通、屠宰环节“瘦肉精”检疫合格率达100%,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品。四是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共出动执法车辆11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42人次,“粤执法”平台行政检查36宗,摸查各类案件线索28宗,受理投诉举报件21件,立案4宗,已结案2宗,处以罚款0.332万元。五是推动海洋综合执法。渔政执法,共出动执法艇111艘次,执法人员3410人次,巡查渔港岙口1545个次,检查渔船3638艘次,走访渔民3194人次;清理违规网具共600米;取缔三无船只40艘;行政处罚立案查处10宗,其中渔业行政处罚立案9宗(涉及安全生产1宗,违规捕捞1宗、安全监管7宗,案件罚款总金额10万元)。
(五)聚焦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
一是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开展动态监测,2024年共有50户监测户落实风险消除,1户返贫致贫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截至目前,全县有监测对象共131户510人;落实防贫帮扶。2023-2024年投入防贫保险174.4万元,为213户脱贫家庭办理赔付金额152万元,赔付率87.16%。投入199.43万元,续购2024-2025年防返贫保险,确保脱贫过渡期内帮扶不断档。利用2023年“6·30”活动捐赠结余资金共117.35万元资(救)助149户困难家庭。二是深入推进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加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建设,开展海丰县2023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工作和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队选派轮换工作,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引导各镇及帮扶工作队谋划建设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修订完善《关于〈海丰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监管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海财〔2024〕17号),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同时,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同步录入全国防止返贫工作系统,做到资金使用双监管。三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清查并加强扶贫项目前期论证和风险评估,降低扶贫资产亏损风险;实施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红,2024年共下达两笔分红资金分别为2023年度深圳龙岗(海丰)海龙投资大厦分红资金共2406219元,33个原省定贫困村每村获利72915.72元;深圳龙岗(海丰)扶贫产业园租金共518913.86元,25个脱贫村平均每村获得20756.55元。
(六)聚力乡村建设,绘就和美宜居画卷
一是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深化已建成的5条乡村振兴示范带提质升级工作,加快推进“湖光山色”“黄江走廊”两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积极谋划可塘镇“珠联碧禾”、梅陇镇“荷风金影”和陶河镇“陶禾山水”三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设计工作。现湖光山色已全面开工建设,黄江走廊农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带(一期)工程施工图及预算已完成,正按财政审核要求,修改调整施工图及预算投资。二是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厕所革命”,共摸排户厕51607户、公厕1054座;完善农村风貌提升整治工作,11条线路沿线风貌提升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现进行结算验收程序;开展农村村内道路攻坚工作,支路建设完成86%、巷路建设完成85%;加快推进海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25.68亿元,建设内容包括148个村级人居环境改造等,现已获20亿元资金批复并正启动修编工作。三是推进海丰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建设项目。全县1076个自然村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840个,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8%。其中,2024年年度攻坚任务村190个已全部建设完成。四是推动“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工作。完成2024年30个省级典型村和58个市级典型村的遴选工作,其中围绕彩宝主导产业重点规划可塘典型村片区组团1个;按照“强优、促中、补差”的思路,组织开展首批15个省级典型村调研与评估工作,了解各典型村短板弱项和存在问题。并结合调研与评估结果,总结“好”的典型村培育经验模式,向上推荐莲花村为首批省级典型村优秀案例;开展典型村“百千万工程”评估工作,经镇村自评、县级初评,得分85分及以上的典型村有36个,得分85以下的典型村有9个。
(七)深挖改革潜能,赋能农村焕新发展
一是攻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台了《海丰县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4海丰县村级集体经济攻坚方案》。据统计。2024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以上的村数有120个,达到50万以上的村数有67个,实现对比2022年翻一番。二是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全县共审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573宗。其中2024年新增审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348宗。修订《海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海丰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已进入合法性审查阶段。三是建立健全乡村经营机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至12月31日止,全县共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3202宗,初步认为有问题的合同1988宗,已完成整改1008宗,通过整改,追回合同欠款近300万元,促进集体年增加收入280万元;规范合同管理。推广使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印发了《海丰县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农村合同管理,消除合同纠纷隐患,明晰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三是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完善村账镇代理和组账村监镇代理制;推进村级财务分灶分账;注销村民小组的银行账户,启用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并与经济合作社为组级单位进行报账;依托“善美村居”定期或及时公开村级财务,规范审批、审核、支付流程;各镇农村财务数据对接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录入工作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截至12月31日止,全县通过省“粤农交”平台成功交易67宗,交易款合计5381.51万元。
三、存在问题
当前,我县农业农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及农业信息化应用方面比较薄弱;二是粮食稳产保供基础有待进一步筑牢;三是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有待提升;四是防止返贫任务依然艰巨;五是农产品销售渠道不宽,导致农产品有量无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扛牢政治责任,守稳底线根基。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科学谋划好农业生产,确保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99万亩、产量保持在17吨以上;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在巩固现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坚决打击破坏耕地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主动做好农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及时做好全额发放农业补贴的工作;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逐步扩充生猪产能,确保生猪年末存栏数不低于30万头,深挖海洋渔业潜力,力促渔业产值稳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质完成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1.87万亩的初步任务,筑牢粮食高产根基。
(二)夯实发展根基,调优产业格局。紧扣“海丰油占米”“海丰莲花山茶”等招牌,纵深推进共建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深挖潜力,向精深加工全力冲刺,力求解锁多元产品,拓宽增收路径。秉持工业化思维,提质升级蔬菜、丝苗米和莲花山茶三大省级产业园,融入科技元素,提升生产效能,力争实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破零”的目标;巧用“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串联起现代精品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产业链,催生融合发展新活力。深挖本土农业龙头企业潜力,加大扶持力度,力争新增3家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4家标杆农民合作社、2家标杆家庭农场,夯实产业根基。强化品牌营销,借势推介特色农产品,确保2025年新增1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以上省市农业品牌。
(三)兜紧返贫防线,夯实脱贫成果。持续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利用大数据预警监测等平台,完善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开展脱贫户就业技能培训,变“授鱼”为“授渔”,提升脱贫户的持续自我发展动能。加大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多项帮扶措施实施力度,着力抓好产业项目带动脱贫户增收工作,对监测户实行产业就业奖补和临时救助,保障脱贫户监测户持续实现稳定脱贫。
(四)深耕“百千万工程”,筑牢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学习运用“百千万工程”的经验,持续加大力度推进“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工作。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农村厕所摸排、村内道路攻坚以及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常态化推进,持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构建和美乡村筑牢扎实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程,确保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能够达到100%,新增治理村庄数量在236个,累计治理村庄数量达1076个,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打造示范带,带动周边发展,加速湖光山色、黄江走廊这2条示范带的建设步伐,用心谋划珠联璧合、荷风金影、陶禾山水3条示范带。扎实做好已建成的5条示范带的运营管理以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积极探索企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促成全域“镇镇有带、村村通带、带带相连、串带成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典范。
(五)深挖改革潜力,激活发展动力。纵深推进“5+2”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土地、产权、经营制度改革,探索物业发展、产业增收、资源开发等富民模式,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年底前完成“翻一番”目标,2025年村级集体经收入总量比2022年的10204万元翻一番,即达到20408万元以上。深入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理清查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推广交易平台与示范文本,促交易透明、防纠纷,挖掘农村存量资产潜力。加快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路径探索,以盘活农房、盘活土地、盘活资金为抓手,充分盘活投资意愿强、发展潜力足、增收空间大的隐性资源,并同步配套农村低收入农户用工指标,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