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粤家政”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1〕278号)有关规定,被评为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按每家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南粤家政”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汕人社函〔2021〕321号),经评审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广东省安之服务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为2021年度汕尾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拟同意广东省安之服务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申请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奖补资金5万元,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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