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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586321134W/2023-00028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1-04
名称: 海丰县人社局2022年度工作报告暨2023年下一步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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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社局2022年度工作报告暨2023年下一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黄坤明调研汕尾指示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三大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将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凝心聚力,在新征程上践行人社担当,切实做好人社系统的各项工作。现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紧紧抓住“最大民生”,就业创业态势稳中向好。

  今年来,我县城镇新增就业1431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10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1%;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5%;城镇登记失业率2.3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9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4%。今年以来,累计支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024.01万元,扶持就业创业4369人。

  (一)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招聘服务。以县城路口显示屏、流动宣传车、大型广告宣传栏等为载体,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今年来,开展线上、线下招聘达39场次,累计参加活动企业323家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1095个,累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人数784人次。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拓宽就业渠道。一是强化创业孵化基地载体建设,积极培育扶持海丰县新飞跃创业孵化基地。2022年累计入孵创业实体24家,累计入孵创业实体带动就业93人次。二是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今年来,促进创业人数75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405人

  (三)助力企业稳岗扩岗,加大创业融资扶持力度。一是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截至目前已提交市人社部门支付成功80家企业117人,补助企业金额17.55万元。有力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二是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纾困作用,扩围保障发放失业补助金1028人次、86.86万元。并完成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初审工作。三是积极宣传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更新规范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效率等具体环节上有所突破。今年来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0万元,其中发放创业担保个人贷款1笔,贷款金额20万元;创业担保小微企业贷款2笔,贷款金额440万元。

  (四)坚持就业优先,全力服务重点群体。今年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338人,实现灵活就业33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19,成功安置了62人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7人,脱贫人员55人。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3970册,档案转出990册,党员档案转出105册。认定见习单位22家,开发见习岗位636个,来备案见习人员140人。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共开展职业指导服务人次数2268人次,职业介绍服务人次数234人次,创业服务人次数26人次。2022年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65人,至现已就业910人,升学深造62人,入伍8人,目前就业率达到92.8%。其中建档立卡毕业生8人,100%实现就业或升学,100%落实就业服务。

  (五)强化技能培训,全力推动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今年来,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404人次。开展“粤菜师傅”323人次,带动就业创业约640多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232人次,带动就业创业约1900多人次;新增“广东技工”技能人才964人次,累计支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资金118.47万元。已扶持建设海丰县海城镇、新城社区、南门社区和城南社区4个“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继续推行员工制家政企业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共受理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27526.48元。

  一是推动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累计开展12期共培训690人次,切实加强农村技能人才培养,有力促进了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二是推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技能培训。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政策指导。并通过创业政策宣讲会,指导学员根据自身实际,量身定制创业方案,鼓励戒毒康复人员努力改善自身生活状态,树立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二、坚持聚焦民生福祉,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一)完善覆盖全民参保体系。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78920人、37121人、55669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43075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7263万元,征缴失业保险费890万元,征缴工伤保险费761万元。按时足额支付全县6424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累计发放养老金35981.07万元(不含深汕)。全县60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71925人,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90元。

  (二)社保改革持续深化,顺利完成职业年金实账积累“收官战”。制定印发《海丰县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方案》,明确县直各部门工作职责,全力推进职业年金实账积累进度,海丰县已做实2.6762亿元(本金),做实比例100%,解决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持续开展。截至2022年11月,海丰属于海陆丰革命老区,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省级全额负担,共获得资金补助18934.05万元。我县已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困难人员20213人,其中:低保特困人员13660人,精神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员6553人。

  (四)服务上门,群众咨询社保政策“免跑路”。今年年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兵分3队,出动60人次,分别前往公平、黄羌、平东、可塘、赤坑、陶河、梅陇7镇开展“进镇街、进社区、进村庄、进万家”城乡养老扩面征缴“四进”活动,宣传近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帮助29名群众完成参保登记、为近200名参保人提供本年度城乡居民缴费便捷服务;深入陶河镇陶新村开展城乡养老扩面征缴宣传活动,出动15名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社保政策,吸引群体参保缴费,为领取待遇参保人提供上门认证服务7人次;走进我县佳宝食品和润通食品有限公司2家食品加工代表企业,出动11名志愿者开展一系列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工伤预防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筑牢基金防线 让监管体系更有力度。一是依托数据手段,扎实推进“清数”“筑墙”工作。截至目前,海丰应核实数据总量181078条,已核实181078条,核实率100%;应修正数据总量167565条,已修正167447条,修正率99.93%。二是进一步理顺监督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守好百姓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追回城乡居民养老服刑人员违规多领、死亡多领、重复领取共计38人、12.38万元,机关养老待遇死亡多发176人、108.58万元,企业养老待遇服刑人员违规多领、重复领取7次,7.42万元,失业待遇违规多发6人次,2.24万元,工伤待遇违规多发4人次,1.90万元。

  (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存资金审核、分配工作情况。于2022年8月31日前100%完成征地社保留存资金分配任务,累计完成被征地农民参保12754人,落实分配征地社保2021年7月底留存资金7657.38万元,并完成被征地农民实名参保。同时,2020年省审计提出海丰县未落实分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10437.48万元也100%完成。

  三、贯彻人才强县战略,人事人才成效不断夯实

  (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配置进一步优化。一是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25份。二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场次,征集岗位368个,计划招聘720人。444人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262人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进入考察环节;81人已完成聘用。三是组织2022年海丰县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吸引8745人报名参加笔试。四是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公费定向培养毕业生就业安排和履约管理的通知》,完成10名教育系统定向培养生(研究生)入职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办理岗位聘用1678人次,其中聘用管理岗位325人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1165人次;聘用工勤岗位188人次。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调配的规定,做好人员调配工作。2022年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共91人,其中县内调动62人,外县调入11人,调出外县17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的宏观调控作用,较为合理地配置了人才资源。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良好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促进我县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人才服务工作扎实推进。2021年度我县公有经济企业13个,管理人才288人、专业技术人253人(其中,在管理岗位工作的7人),共计534人。今年来,引进大学生361人,审核2021年度职称评审材料979个,其中高级职称349个,中级职称171个,初级职称459个;按照《海丰县新引进人才补贴申领实施办法》共初步审核新引进人才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补贴申请160人次,资金补贴共605.9万元,初审合格后报送县人才办审核。

  (三)人才待遇及时兑现落实。一是迅速准确审批调整全县在职公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审批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审批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12032人次。审批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值勤岗位津贴及加班补贴13970余人次。二是规范做好绩效奖金与慰问金审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草拟了《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奖金和离退休人员慰问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委县政府通过。及时发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绩效奖和离退休人员慰问金。充分发挥工资待遇对人才激励作用。

  (四)抓牢抓实人才待遇管理体系。一是严格日常工资审批,全年共核发机关事业单位死亡干部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602人次,审批职务(岗位)变动、新进人员及转正定级人员工资3075人次,审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318人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人)地方生活补贴重核254人次。二是完成176名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重新认定工龄的审核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完成审核受处分人员津补贴(绩效工资)变动工作。

  四、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全力维持劳动关系和谐

  (一)高度重视、灵活处理,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截至目前,我局信访信息中心共收到信访件47件,其中县信访局转来31件,信访超市16件,期限内未办结3件。其中被列入国家信访局满意度评价的信件也全部得到信访人的满意评价。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转来849宗,已调处778件,期限内未办结71件。局工伤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58宗,认定工伤案件113宗,不予认定工伤4宗,受理后经调解由申请人撤销工伤认定13宗,尚在调查取证阶段28宗。

  (二)长效治理、多措并举,确保根治欠薪落到实处。一是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查处力度。我局劳动监察共接到投诉275宗,涉及劳动者2493人,涉及金额4027.71万,日常检查用人单位559家,开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10份,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13家企业移送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欠薪等问题都及时得到处置。我局积极做好日常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化解了劳资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劳资和谐稳定,保障了我县劳动领域和谐稳定,2022年度来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及时化解、多元共治,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倾力做好劳动仲裁工作,提升“调”、“裁”质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11月9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接到投诉案件913件,案外调解510件,受理立案案件403件,其中立案后以调解结案有243件,涉及劳动者971人,涉案总金额为1392.84万元,案件调解率为82.48%。

  (四)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强化劳资领域风险预防。

  定期对我县现有24家劳务派遣公司开展用工经营检查,通过进社区、进工地、进工厂,广泛宣传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农民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现场维权告示等制度,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海丰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在建项目制度落实专项行动、检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均取得预期成效。

  五、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本地人才外流现象。我县产业园区综合配套设施尚未健全,企业薪酬待遇与珠三角地区有差距,本地人才对一线城市就业更有倾向。

  二技能培训、培养平台数量不足。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更为欠缺,企业对工人技能水平的要求有所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有所欠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称的人才更为短缺,这也遏制了高端制造业、互联网行业入驻我县的动力。

  三是社保扩面全年任务尚未实现。截至10月底,失业保险参保率不足95%,城乡养老缴费率较低,城乡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也未全面开展。

  四是征地社保增量资金分配工作有待加强。附城、赤坑等镇有已批复未分配的增量资金360万元,需要进一步督促相关镇、村委加快报送参保人员名单落实资金分配。

  五是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对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每个历史特定时期的人事政策、材料均不尽相同,加上涉及的职能部门众多,目前缺乏结合我县实际整理的政策文件汇编,导致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难度较大。

  六是职称管理系统更新相对滞后,随着全省职称工作的推进,各行各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所包含系列(专业)范围、各层级对应名称等均发生改变,表格也有新的调整,职称管理系统更新相对滞后,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认定)造成一定困扰。

  七是部分项目拖欠工程进度款,导致层层拖欠问题突出。部分房地产项目由于建设资金短缺,导致拖欠工程款而欠薪;部分工程项目由于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部门审批环节多流程长,导致部分项目工程款迟迟未付而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等。

  八是制造业欠薪案件居高不下,欠薪隐患大。2022年度,我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中,首饰厂、服装厂等制造业欠薪案件7宗,占总移送案件比超过50%。同时,制造业欠薪案件往往涉及人数多,拖欠金额大、拖欠月份较长、工人情绪激动、处置难度大等特点。尤其是临近春节,工人迫切需要领回工资,情绪激动下易引发类似聚集县政府门口等欠薪群体性事件,不利于我县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氛围。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着力优化用工就业服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贯彻“六保”任务,切实做好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就业九条”3.0版的宣传,做好政策的贯彻落地,坚持“稳定就业”总基调,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提高公益性岗位质量,落实岗位补贴政策,推进困难群体就业;通过认定就业见习单位,帮扶大学生就业。

  二是充分发挥创业创新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扩大市场、强化培训、政策扶持、优化服务”的理念,完善促进创业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就业九条”的措施,加强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激活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突破创业创新环境约束。

  三是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惠民作用。加强与海丰农商银行的合作,把重点放在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优质客户资源上继续优化办理手续和办理时限,提高贷款发放效率。重点关注妇女群体、大学毕业生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个人贷款业务,为其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吸引更多有需求的群众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达到有力扶持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目的。

  四是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力度,着力兜牢民生底线。对就业困难群体,持续加强就业帮扶,发挥人社、残联、民政等部门联动作用,对就业困难群体进行摸底核实,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兜底就业。对高校毕业生群体,持续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切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

  五是高质量推进三项工程实施,强化劳动者职业培训。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知识更新、技术进步以及新业态、新工种开展培训,强化技能人才支撑、着力推进提升重点人群实现就业。同时,注重从劳动力市场需求出发,加强育婴员、保育师、电工等与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中低技能工作岗位培训,确保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六是坚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保惠民举措。聚焦保发放、广覆盖、纾民困工作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着力打好“降、缓、返、补、扩”组合拳,进一步兜牢织密社会保障网。贯彻落实社保首席服务专员制度,按时间节点做好企业对点服务、集中座谈、联合志愿服务。

  七是坚持落实制度规范建设,推进社保制度改革。配合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及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实现政策、经办、系统顺畅衔接,进一步推动社保事业可持续发展。

  八是坚持完善均等化服务体系,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积极拓宽“静默认证、免审即享、政策找人、政策找企”等场景,大力推进打包服务集成办、高频事项加速办、就近服务方便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九是着力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积极配好做好我县招才引智工作,深入一线进行调研,了解我县人才储备情况和高层次人才需求,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支持。

  十是进一步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强化欠薪失信行为监管,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保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持重大欠薪案件定期社会公布制度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做到“应列尽列”。

  十一是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审结,每宗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优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弱势群体人员在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只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仲裁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日内将优先做出裁决。同时加强规模性裁员监测和服务,健全劳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十二是做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权工作。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全面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的探索。做好《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电子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和签订率,帮助用人单位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和降低用工管理成本。加强监督和规范劳务派遣。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督管理,推动劳务派遣用工规范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