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春风行动、促进春运期间农民工有序流动等工作,县劳动就业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委托广东京创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于2024年2月12日至15日开展了海丰县2024年春节期间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共8场次就业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流动宣传方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费用合计20000元。
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类项目第五条第五点其他服务补助类补助“可用于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课题研究”的规定,所需费用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4月9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6893278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