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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586321134W/2024-00198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1-20
名称: 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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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0  浏览次数:-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296号)文件规定,经海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核对,在2024年第一季度至2024年第四季度期间符合条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数为8人(包含5名小微企业申请人),其中,陈乙荣、海丰县梅陇缤纷饰彩首饰厂、广东省和信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谢海悦、广东恒心食品有限公司和海丰阳光爱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等6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的贷款合同为2024年以前签订,其财政应贴息由农商行先行垫付,拟拨付给农商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计97688.59元;海丰县宏源达贸易有限公司、陈燕丽等2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的贷款合同为2024年当年签订,根据2024年新签订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与贴息合作协议》实行借款人先付后补,拟拨付给海丰县宏源达贸易有限公司、陈燕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计28792.56元,金额合计为126481.15元,拟从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资金中列支12万元,拟从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6481.15元,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3楼海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创业股   

  联系电话:6892522

  附件:2024年第1季度至第3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