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汕尾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的文件精神,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县人社局的统筹部署,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就业,目前在岗人员7人。
根据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各地应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确定每批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待遇标准,服务期间按此标准执行;对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补贴支出可按规定在省和中央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经核算,2025年1-3月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共需申请125999.61元,拟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689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