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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586321134W/2024-00204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03
名称: 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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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场),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发〔2024〕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认真组织,宣传到位

  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此通知传达至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并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本行业内的宣传发动,及时将此通知传达至所属行业非公有制组织及社会组织。

  二、认真审核,按程序送评

  申报材料必须按规定逐级进行申报和初审,未经审核的申报材料不能送评。县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其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县各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海丰县非公申报点”(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股)进行申报。我县无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须委托省、市的中、初级评委会评审的,请开具委托评审函。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高级职称受理时间。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务必根据各高评委规定的受理材料最后截止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上报我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股,逾期将不再受理。

  2.初、中级职称受理时间。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5年12日至228。各单位应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并将申报材料附件6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

  四、同步开展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从2020年9月1日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改为由用人单位考核评议通过后报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证。我县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与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申报时间、认定时间等安排与评审一致,由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筹安排。

  五、评委名单及时备案

  县属各评委会应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及时调整和增补评审委员,并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股进行备案。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汕尾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xlsx

     3.汕尾市职称申报点一览表.xlsx

     4.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docx

     5.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doc

     6.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申报人员名册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