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社改令字〔2024〕27号
欠薪单位名称:海丰县保利海德公馆三期6、8号楼外墙涂料项目
劳务承包人(主要负责人):郑强
身份证号码:421***********3137
联系电话:182****9067
住址:湖北省****九组
你本人承包海丰县保利海德公馆三期6、8号楼外墙涂料项目,在工资分配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经调查,你本人拖欠曹卫军等人的工资,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现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 三十条规定责令你本人在收到收到本指令书后于2025年1月10日前足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并将工人已经领取工资凭证和书面改正报告报送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地址: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陈队、李队 联系电话:0660-689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