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文件规定,2025年1月我局已受理、审核了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共计202819.15元,其中:1.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147000元;2.吸纳首次在汕就业补贴5000元;3.小微企业社保补贴20319.15元;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305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月11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6893278
附件:1.2024年第4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xlsx
4.2025年1月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公示名单(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