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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586321134W/2025-00044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3-14
名称: 关于汕尾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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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3-25  浏览次数:-

汕尾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来《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原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同意汕尾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批准实行期限为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及人员为:收派员(含大件收派员、机动收派员)、运作司机、店经理、中转场运营主管、中转场负责人、中转异常件处理员、营业员、分拣员、仓管员、司机组长(含叉车司机组长)、运营主管、片区负责人、设备技术工程师、区域客户经理。

  二、加强与员工沟通,充分听取员工意见,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