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和《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4〕186号)文件内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并稳定参保3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标准为每招用1人1000元。2025年3月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省一体化系统推送的数据,采取“免申即享”模式,经联系企业确认,共有41家企业,107名人员符合申请条件,共107000元。根据《关于规范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2025年一次性扩岗补助需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13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3楼海丰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劳动力管理股
联系电话:6893278(就业促进股)
6892552(劳动力管理股)
附件:2025年3月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名单202504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