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可塘镇哈轩宝石行:
2023年12月29日本机关了受理张叶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后于2024年2月26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2024〕14015号),认定张叶上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为工伤,其后用人单位向汕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撤销本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2024〕14015号),并责令调查后重新作出认定。本机关根据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对张叶工伤认定案件重新启动调查程序。经重新调查后,本机关于2025年1月07日重新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2024〕14015号),认定张叶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经EMS邮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没法送达,本机关工作人员前往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送达,用人单位也已停止生产经营,导致本机关无法将认定书送达至用人单位。现决定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书领取地址:海丰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股(红城大道与新华路交界处),电话:0660-689133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