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文件规定,2025年4月我局已受理、审核了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第二批)共计229415.58元,其中:1.就业见习补贴108540元;2.公益性岗位补贴及部分社保补贴23457.57元;3.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59241.39元;4.小微企业社保补贴27176.62元;5.吸纳首次在汕就业补贴1000元;6.一次性创业资助1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6893278
2.2024年第4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及部分社保补贴公示名单.xls
3.2025年第1季度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