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5〕19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海财社〔2024〕127号)等文件精神,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如姐家政站点)经省人社厅绩效评估获2024年度“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A级(优秀)站点并给予省级奖补资金100000元,拟从2025年度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南粤家政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3楼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创业股
联系电话:6893278(就业促进股)
6892522(就业创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