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521586321134W/2025-00201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10
海丰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汕尾市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25-11-10

海丰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汕尾市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11-10  浏览次数:-

  

汕尾市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1月3日依法受理申请人庄涴渫、吴怡春、吴彩萍、王燕、罗伟忠、陈瑞婷、陈振锋、钟南铤、洪秋婷、林雅清诉被申请人汕尾市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海劳人仲案字〔2025〕566号),申请人仲裁请求: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等10人的工资30801元;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等10人提成109408元;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等10人经济补偿金312483元。

  本委于2025年11月4日邮寄送出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因受送达人无法签收文书,邮件文书已退回;另多次致电均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自然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在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办公室  

  联系人:戴惠萍;联系电话:0660-6892178

  海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