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省、市、县关于经济工作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省委“1310”和市委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的具体部署,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平安海丰、法治海丰建设,为加快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现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政治理论学习,着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1.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素质水平。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了《海丰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海丰县司法局党支部2023年主题内容指引》,通过学习强国、党建云小程序广东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软件,以党组、党支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形式,结合 “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组织全局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不断在思想上有新感悟、在政治上有新升华,切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海丰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年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党的建设基础。继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坚持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关心扶助困难党员,继续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党员信息,做好党员统计报表工作。一是主动担当,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根据《2023年海丰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党建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持每季度开展最少一次意识形态的研判会,及时的分析全局干部职工及律师队伍思想意识形态状况,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做好我局支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我局党支部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严格坚持发展党员的有关程序,严格考察,保证党员的质量,保证党组织的神圣与威严。 针对支部多年来没有开展纳新工作的问题,大力培养党员对象和及时吸收高质量的预备党员。经组织培养现届党支部发展吸收党员2名,预备党员1名,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2名。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根据县委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海丰县司法局2023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时间安排、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了省委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各项要求。本次活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在8月至9月进行,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的学习。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统筹部署、细化安排,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二)聚焦依法治理,着力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
1.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汕法治办〔2022〕39号)要求,落实我县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工作有关工作。撰写海丰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县委相关领导审定后,已按照要求在海丰县政府网站公开。截至3月份,我县各镇各单位已全部落实2022年度法治政府报告公开工作。目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已经开展,县委依法治县办将继续抓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自查整改工作,明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主体责任,不断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参照市做法,组织各镇党政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撰写2022年度述法报告。制定《海丰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同时研究制定台账清单,落实时间节点,明确任务,责任单位,压实责任,确保依法治县工作部署的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海法治办〔2023〕7号),要求各镇和县直单位开展自查自评。撰写我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加强全县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印发2023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方案,对全县12个镇综合行政执法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办人员以及10个放权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我县乡村建设相关情况的专题调研,并形成我县“基层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专题调研的报告。2023年11月16日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揭牌仪式,在县委党校挂牌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开展宣传、宣讲、研究、调研等各项活动,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党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
2.当好政府领导的法制参谋。一是积极参与接访活动,妥善处理涉诉涉访法律问题。我局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深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直接面对面的交流,客观分析上访问题,耐心细致的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解答相关问题,针对每个诉求提出合法合情的建议,为领导处理好上访问题发挥助手作用。例如对钟姓群众提出的落实侨房涉访问题,我局积极参与协调,提出合法合理法律依据,尽职尽力妥善处理好涉诉涉访问题。二是发挥政府决策参谋、顾问作用。我局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等文件要求,对县政府领导批转我局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研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决策依据,为我县城乡建设、政府经济合作协议、信访维稳等经济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及决策依据,把好法律政策关,推进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步伐,使政府各项决策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地实际,避免行政决策风险性。例如在对待预征地公告的问题上,提出听取群众意见、处理程序及救济途径,供领导决策。今年我局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20件,代拟法律文书10件,审核各类合同、征地公告及各类政府文件共20多件,参与各项协调会、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至少25项,充分发挥规审监督股在政府决策中的智囊和顾问作用。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目前,我局已完成对全县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已办结的2021、2022年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两年度的案卷共344个(21年度168个,22年度176个),评查结果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并作整改;此外,各放权单位每月均对各镇开展日常化的评查工作。在开展案卷评查时,我局对案件的是否有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在办案中是否有全过程记录以及需要法制审核的案件是否有进行法制审核三个方面进行抽查,同时在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中,也将“三项制度”作为一个重要培训内容,此外,在推进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时,针对“三项制度”这一板块也作为重点进行推进,进一步推动我县“三项制度”的落实。今年我局已开展“执法不公、随意执法性、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执法监督六个方面进行开展,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建立好相应台账。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今年6月份,我局通过线上组织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参加非现场执法培训,加强非现场执法的应用,并要求各单位要逐步应用非现场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率。9月份,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都参加了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2.0版本的培训,各执法单位在执法全过程运用新平台进行执法;同时加强对各执法单位平台使用的监督,提前梳理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数据,对长时间未使用平台执法的、到月底没有执法数据的单位进行一对一的提醒,督促其要运用平台进行执法。10月份,我局开展了海丰县2023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会,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法律综合知识培训;同时各执法单位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制定《海丰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着力推动交通运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走深走实,推动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
4.深入开展复议应诉工作。一是2023年行政复议情况。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和有错必纠、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公民的复议申请坚持当天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坚持当天受理,努力营造良好的行政复议环境。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受理120件,不予受理6件。已结案104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终止14件;驳回50件;维持27件;确认违法5件;撤销7件;要求履行法定职责1件。主要案件类型涉及市场监管(举报投诉类),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3件,占81.7%。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1、数量逐年增长;2、类型日益多样;3、处理难度日益增加;4、涉及面日趋广泛,在数量上又相对集中;5、案情复杂、专业性强、办理难度大的案件逐渐增多。二是2023年行政诉讼情况。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按照办案程序和时效积极应诉。2023年度海丰县司法局承办涉及海丰县政府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共29件;其中:一审11件;二审12件,再审5件,继续审理1件。三是2023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认真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在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县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县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了法律参考,充分发挥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三)聚焦质效提升,以“店小二”精神开展法律服务。
1.推动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化。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县各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将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县法律援助处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联系,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便利困难群众办事的地理优势,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截至11月30日,县法律援助处通过执行告知承诺制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共7宗。
2.推动重点人群服务精准化。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农民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护航困难群体。截至11月30日累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2件(民事7件、刑事265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件;妇女法律援助案件9件,未成年人168件。撑起农民工维权保护伞,在法律援助接待窗口优先做好农民工讨薪类案件,全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使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及时快速的有效处理。以未成年人需求为中心,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坚强有力法律援助保障。结合节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3.持续推进公证便民优化服务。海丰县公证处积极主动提供证据保全服务。在推出公证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减证便民”措施,切实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2023年1月至11月止,共办理公证2772件,其中国内公证数1660件,涉外公证数 327件,涉港澳公证数 758件,涉台公证数 27件。
(四)聚焦法治宣传,着力增强全民守法观念
制定《2023年海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确保“八五”普法规划科学制定和顺利实施;确保今年普法有计划、有步骤。积极协调指导各普法成员单位普法工作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发布了国家安全、民法典、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范电信诈骗、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等各类法治宣传文章、案例、短视频等56次(篇)。
1.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共举办干部学法大型法律培训班3次。为更好地发挥领导干部庭审旁听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和引领示范作用,2023年11月16日组织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40多名,到县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今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16175人参加省学法考试,参考率99.54%,及格率99.85%,优秀率96.45%。
2.持续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为推动全县国家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从今年9月份开始,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对象,组建评议团,组织实施我县第六次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五个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报告评议,以此引领、推动全县国家机关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3.深入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做好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根据市、县禁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了《2023年海丰县司法局禁毒法治宣传工作方案》、《2023年海丰县司法局禁毒法治宣传工作分工方案》和《海丰县司法局2023年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深入海城镇新园社区、联安镇渡头社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的禁毒方针、政策、决心及措施;在“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同创禁毒示范城市,共享绿色无毒人生”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毒宣传系列活动,同时,利用公众号《海丰普法》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据统计,今年以来,《海丰普法》开展禁毒法治宣传14次,开展禁毒法治宣传进村(社区)11场次。
4.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3月份我们以“平安建设进校园,守护健康助成长”为主题,深入梅陇中学、德成中英文学校等学校以模似法庭、法治课、有奖竟答法律知识等形式开展宪法、民法典、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5月份,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进校园活动,深入公平中学、县林伟华中学等学校把民法典基本精神传授给学生,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2023年禁毒法治宣传月期间,深入县林伟华中学、县实验中学、德成中英文学校等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教育活动。9月初,在全县开展由各镇(场)召集,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主讲的全县各镇面上学校开学前“法治教育第一课”法治讲座。律师们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借助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真实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授宪法、民法典、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在全县39个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法治讲座39场次,听课人数7800多人。今年中,各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民法典进校园”、“禁毒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中、小学生开展各类法治教育课122场次。
5.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以节假日、教育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特殊日子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法治宣传活动。以“《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日禁毒宣传活动”为主题,深入海城镇新园社区、联安镇渡头社区等村(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联合多个部门举办“三八”维权周、“3·15”、“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以普法宣传互动答题抽奖、大型签名活动、组织猜谜活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宣传片、发放普法小礼品等多元化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现场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禁毒条例以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激发广大群众学习宪法的兴趣,既传播了法律法规知识,又提升了法治宣传的效果,营造了尊崇法律的良好氛围。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持续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今年,我们在原有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增加培育、推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个。为进一歩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培训工作,在4月份,聘请律师以镇(场)为单位,对全县1194名“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
6.开展送法进村(社区),助力“百千万工程”和新农村建设。5月份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送法进村(社区)普法志愿系列活动。深入赤坑镇仁家村、黄羌镇黄羌村、海城镇新安社区,不断提高线上线下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知晓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11月深入梅陇农场、黄羌农场针对农村(社区)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助力推进法治海丰建设。活动中,发放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等3500多份。
(五)聚焦基层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海丰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方案》,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开展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健全完善各类矛盾纠纷衔接联动机制,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及时预警,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本年度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5件,成功273 件,调解成功率达99 %,开展矛盾排查93次,排查发现矛盾24件。 二是组织开展多场次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
2.稳步推进刑满释放人员风险管控。截至2022年11月30日, 目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共439名,其中一般帮教对象 333名;重点安置帮教对象 106名(以监狱出监评估为依据)。一是建立组织网络。形成了县、镇、村(居)三级网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四是深入开展对安置帮教对象的重点排查工作。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安置帮教对象列入重点关注对象,由司法所、村(居)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五是认真开展查找未前来报到的刑满释放人员,将刑释人员相关信息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并通报了公安局,要求协助管控。
3.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核对、及时办理报到登记和入矫手续,按时按规范完成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电脑录入工作。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强化检查和指导力度,依法开展监管工作,通过集中分批式点名抽查和随机检查,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的,依法作出训诫、警告或提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等。加强社区矫正对象限制出入境的报备和边控工作,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民情地图网格化走访指导工作,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水平,1至11月份全县走访率达100%。积极打造“基地”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质量。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15人,累计到期解除矫正1977人。目前实际在册列管社区矫正对象438人,其中:缓刑430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假释3人。2023年至现共办理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345人,办理解矫的269人,列管698人,电子定位监管率86%。
4.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2023年以来我县共有253个村(社区),共聘55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全县253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村居法律顾问。今年以来股室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成督导小组结合海丰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项整治工作分别于第一、第二、第三季度深入各镇(场)、部分村(社区)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查调研,召开座谈会、查看顾问律师工作台账,进村(社区)了解顾问律师工作情况等。召开的座谈会由镇抓线副书记、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各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加的深调研会议。会议分上下半场,上半场由各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向各镇抓线副书记、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汇报半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履职情况和工作亮点;下半场各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退场回避,镇抓线副书记、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村(社区)基层组织书记对法律顾问律师工作逐一进行评价并向督察组提出意见。今年以来,从各镇座谈会中,镇抓线副书记、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村(社区)基层组织书记对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合格以上,有大部分村(社区)顾问律师半年工作被评价为优秀,大家认为今年上半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历年来最好的服务,县、镇的检查监督指导工作到位。今年以来,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3551人次,其中开展法治宣传服务814人次,法律咨询2690人次。
5.律师法律服务进企业,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我局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高质量护航发展暨2023年律师进企业园区开展涉外企业法治体检‘店小二’式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聚焦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和热点问题,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普法宣传品、法律书籍等形式,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体检、解答法律问题等服务工作,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我局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为入园企业介绍可信赖的律师等专业人士,帮助企业降低风险。为企业建立高效有力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增强了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全面系统,学习时间不足,学习方法方式有待创新。
二是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时略显不足。
三是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待遇低,在一定程度影响其工作积极性,造成部分人员流失,调解员队伍不稳定,人员配备不足。
四是公证处公证员不足以应对公证业务需求,需要加强人员配置,以满足群众办证需求。
五是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与上级的要求有点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全面推进平安海丰、法治海丰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应对,继续结合“党建+业务区块链”工作模式,持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履职为民,人心思进的良好风气。
2.持续加强平安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线上教育和心理矫正,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联防联控,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各行政处罚主体自由裁量等“三项制度”。针对行政执法监督主体比较分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有效防止行政机关借制定规范性文件名义,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者扩大自身的权限,从制度和源头上促进执法规范,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我县法治和营商环境。
4.法律援助提质增效。以《法律援助法》为根本遵循,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规范实施,强化法律援助运行效果,全面落实应援尽援、平等履行援助义务等要求。加大对援助案件随机检查,推动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推进更高水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完成好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5.优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整合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力量,研究加强行政调解、商事调解政策措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99%以上。
6.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之中,以深入开展扎实的党建系列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内容。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管理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
海丰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