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丰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稳”上接续发力、在“进”上提质增效,为海丰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学细悟夯实思想根基,谱写法治建设“海丰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海丰县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履行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应诉复议、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工作职能,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忠诚捍卫“两个确立”,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提升政治能力。海丰县司法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局上下掀起学习热潮,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引领全局干部职工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在学思践悟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海丰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闭环落实机制,切实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在海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当中,凝结在制度建设里,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争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以司法行政工作新成效来体现学习贯彻的实际效果。
(二)统筹部署全面依法治县,打造法治汕尾“海丰名片”
海丰县司法局聚焦重点任务,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完善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机制,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实效,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我县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委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共56人书面述法。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协调发展取得成效,我局主要领导带队赴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开展实地学习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同时,为创新结对提升共建合作模式,我局与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就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法治建设合作交流等共建合作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掀开了结对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新篇章。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丰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海丰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四是制定印发《中共海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海丰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五是做好法治汕尾建设考评迎评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汕尾建设考评迎评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各有关单位对标对表考评办法,深入分析研判,坚决扭转法治汕尾建设考评我县被动落后的局面。六是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制定印发《海丰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七是推动落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督促全县各有关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八是深化诉源治理改革,印发《关于加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在服务保障海丰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九是做好理清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失分责任和2024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前期工作,督促指导海丰经济开发区落实考评失分事项整改,要求分析考评造成失分的原因、失分分管领导、失分经办人,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十是制定印发《海丰县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任务分工方案》,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各项任务。十一是制定印发《海丰县关于开展2023年度法治汕尾建设考评存在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落实2023年度法治汕尾建设考评存在问题整改。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做出基层改革“海丰贡献”
海丰县司法局积极履行“一统筹四统一”工作职责,全面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县司法局的名义印发了《海丰县镇级执法重点事项监督工作方案》,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等9个县直放权部门从执法规范层面对12个镇执法程序、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新一轮监督检查。同时配合县委组织部对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情况开展了一次深层次的调研,并在调研成果上研究完善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二是持续深化“粤执法”平台的推广应用。今年以来,截止至12月31日,全县各镇应用平台累计办理有效行政执法案件2648宗,其中行政检查1897宗,行政处罚751宗,行政强制0宗,办结2563宗。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在每月中旬对全县各执法单位的平台运用情况进行梳理,针对未新增数据或数据落后的执法单位发送提醒函予以提醒,督促按时按质运用平台执法办案,今年以来,针对未新增数据或数据落后单位发出提醒函21份。三是创新行政执法“传帮带”机制,依托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9个专班工作群,协调县级执法领域专班成员有效解答乡镇提出的问题78次;上传乡镇各领域行政执法案卷接受所属县级职能部门评查19宗;实现“传帮带”功能效能约300次,打通对乡镇的执法业务支撑通道。四是开展海丰县职权下放重放轻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镇级执法重点事项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对各放权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不断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五是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中关于落实目录管理制度的要求,配合市级制定《汕尾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四)全力构建平安法治防线,创新社会稳定“海丰经验”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核对、及时办理报到登记和入矫手续,按时按规范完成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电脑录入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强化检查和指导力度,依法开展监管工作,通过集中分批式点名抽查和随机检查。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的,依法作出训诫、警告、提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提出撤销缓刑;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限制出入境的报备和边控工作,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四是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民情地图网格化走访指导工作,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水平,全年各月份走访率达100%;五是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根据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社区矫正十类重点人员排查规定,认真排查本辖区可能因矛盾纠纷涉重大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排查,暂未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属于重点人员的情况,全县的社区矫正管理正常,安全可控;六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县区一品牌”教育活动,打造了“海丰革命斗争史教育”特色品牌,使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受教育、灵魂受感触。今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65人,累计到期解除矫正307人。现在册列管社区矫正对象604人,其中:缓刑588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假释9人。2024年依法作出训诫决定86宗、警告决定 40宗,提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3宗,提出撤销缓刑建议3宗。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案件163宗,办理远程视频会见355宗,约为1442多人/次罪犯家属提供了亲情会见服务。全年收到海丰县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通知书》70份。
2.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管控。一是部门协同加强管控。向县公安局发函要求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并向向全县13个镇(场)通报各镇(场)2024年刑满释放名单,要求各镇(场)核查未报到人员,对人户分离人员实行“双列管”,加强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管控跟踪工作等工作措施,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将刑满释放人群的摸排工作与矛盾纠纷摸排工作相关结合。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要求各镇(场)对重点人员、“三失一偏”人员、高风险人员要及时做好工作预案,落实谈话教育,及时开展走访,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好风险评估,发现风险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进行管控并报送县司法局。三是依托系统加强衔接管理、落实安置帮教。充分利用全国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核查、衔接、安置等工作。截至12月31日,我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为2972人,其中刑释为2256人,解矫为716人,刑满释放重点人员为698人。
(五)着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构建社会治理“海丰画卷”
1.纵深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11月28日至29日,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及评议团成员组成考察组,开展2024年度海丰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地考察工作,采取实地参观、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的形式,对四个评议单位落实和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为实施评议提供意见参考。二是普法活动蓬勃开展。截止至12月31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6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约6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十万余人次,使法治宣传入脑入心,取得实效。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县各单位13000人参加2024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四是组织参加旁听案件庭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18日,我局联合县法院组织50多名县委各部委办、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群团组织等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县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2.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我县现有社会律师事务所5家,执业律师36名,实习律师4名。今年来公律股认真贯彻《律师法》,对县内律师事务所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11次,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职能。二是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2024年以来全县253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共49名,今年以来开展法律服务3874件次,其中开展法治宣传服务971件次,法律咨询2872件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9件次,人民调解5件次,法律援助1件次,其他6件次。三是开展涉外企业工作会议暨涉外企业涉外培训。联合县科工信局走进海丰县星际动漫公司,开展2024年商务法律服务月暨“‘典’亮企业,法护营商”普法宣传等活动。为全县20多家企业代表从当前涉外知识产权的政策背景、企业在实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类型及相关案例、识别与防范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在纠纷无法避免和化解时把损失降到最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辅导等方面作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能力和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为涉外企业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优化法律援助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方面的工作,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截至12月31日,共解答法律咨询465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3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22件,民事诉讼代理案件10件,为自愿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683件。五是立足公证,为民服务。海丰县公证处不断扩大全社会对公证的认识,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截至12月31日,共办理公证3085件,其中国内公证数1950件,涉外公证数 380件,涉港澳公证数732件,涉台公证数 23件。六是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及时预警,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截至12月31日,我县共调处矛盾纠纷255起,调处成功246起;排查矛盾纠纷442起,预防矛盾纠纷456起。
(六)围绕全面依法行政大局,贡献司法行政“海丰力量”
1.持续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以行政复议规范化为切入点,强化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明确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取向,强化行政复议功效。个案办理中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办理案件,高度关注民生,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审理效率,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重视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建议书的善后工作,敦促行政机关履行复议决定,按照行政复议建议书进行整改。二是强化监督,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加强源头预防,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正视差距不足,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把畅通行政复议主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复议申请权。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高质量履行法定义务,高标准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2件,与去年相比增加58.21%。经审查,立案受理98件,受理率为46.23%。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85件,审结率为86.73%,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决定(含驳回、维持)66件,占审结案件数77.65%;直接纠正行政机关决定(含确认违法、撤销、责令履行)16件,占审结案件数18.82%;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结案3件,占审结案件数3.53%。
2.推进行政应诉和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行政应诉案件集中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且类型多样,主要案件类型在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公安行政处罚、社会保障等传统民生诉求重点领域,其中直接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公安行政执法、房屋征收三类案件约占应诉案件总数的50%,且案件处理难度日益增加,案情复杂、专业性强、办理难度大的案件逐渐增多。截止2024年12月31日,承办涉及海丰县政府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共28件,其中:一审18件;二审10件,单独被告数7件,共同被稿数21件。二是坚持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初始阶段,县政府根据需要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加强法律层面的论证,使政府各项活动全程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今年以来为县政府各类重大决策、重大经济项目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次,有效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2024年以来,海丰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改革创新、精准发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差距。
一是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方面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根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相关任务分工要求,聚焦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抓好法治领域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同时开展法治建设督察,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不断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全面推动法治海丰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是围绕“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关于乡镇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持续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制定实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措施。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应用“粤执法”平台办案,提高基层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四统一”。
三是规范我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创建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四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工作,做好2025年村(社区)法律顾问续聘工作。强化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督管理。
五是强化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加强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海丰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