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旦丰养猪专业合作社平东分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41521MA4XABGN9D):经查,你单位因海丰县旦丰养猪专业合作社平东分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和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十九条规定,属于生产建设单位“未批先建”,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情形。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1年。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丰县水务局或海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可在6个月内向海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丰县水务局
2021年12月24日